顧了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8節,你是遲來的歡喜,顧了之,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她打起精神來,搖搖頭。
說不告當然是假的,只是打算放棄至坤,另尋律師。
確認沈明櫻朋友那邊不會因此難做後,當天她就聯絡了杭市另一家律所。
對方同樣邀請她面談。
這家律所名叫“鼎正”,接手阮喻案子的樊姓律師雷厲風行,當晚就理出了應對方案。
所以次日,她來到事務所時,直接拿到了一份計劃書。
她一邊翻看資料,一邊聽對面的中年男人講:“阮小姐提到,你的案子涉及著作權與名譽權糾紛,但事實上它跟後者關係不大,你的作品原創與否,不需要在法庭上得到認可。”
她有點驚訝:“那要怎樣扭轉輿論?”
樊易忠扯扯嘴角:“在網路證據保全到位的前提下,只要證明大綱失竊,被告的侵權行為就成立了。”
“在法律層面或許是這樣,可您也看到了,涉案作者已經配合我作出澄清,然而在輿論層面上,作用並不大。”
“因為那份宣告目前還不具備法律效益。”
她皺起眉頭:“但如果在證明大綱失竊的基礎上,對作品原創性也作出探討,不是更有說服力嗎?”
“失竊成立後,再探討兩篇作品根本毫無意義。難道阮小姐很期待得到‘雙方作品高度相似’的結果?”
她搖搖頭:“相似只是表象,只要您仔細對比兩篇文章,就會發現……”
“如果阮小姐堅持己見,”樊易忠打斷她,“我的計劃達不到你的預期,建議你另請高明。但說實話,我不認為有哪位律師會採納你的看法。”
她沉默片刻,點頭:“我明白了,謝謝您的建議。”
*
杭市這幾天急速入夏,阮喻離開鼎正時,太陽已經相當毒辣。
她頂著烈日打車,原本要回公寓,臨到岔路口卻記起樊易忠最後那句話,隱隱不甘心,改道換了家律所。
接連進出兩家後,她在大馬路上接到了劉茂的電話。
劉茂聽見她這邊的鳴笛聲,低低“啊”了聲:“你在外面?那方便的時候再聊吧。”
她說“稍等”,拐去路邊一家無人報刊亭。
報刊亭一側列了一排透明的格箱,裡面塞著可供自助購買的報紙和雜誌。只是大熱天也沒人有閒情買報。
阮喻站定在陰涼清淨的亭簷下:“你說吧,劉律師。”
劉茂開門見山:“公證程式快到位了,你考慮得怎樣?”
阮喻稍稍一默。
她當然從頭到尾都沒放棄過訴訟。雖然短短半天在三家律所碰壁,說不喪氣是不可能的,可理智點想,律師們並沒有錯。
能夠一槍正中紅心,為什麼非要迂迴費事?吃力又未必討好的事,誰願意做?
到底是歷經過社會打磨的人了,知道學會變通有時是生存法則,所以剛剛過馬路的時候,阮喻在想,是不是別鑽牛角尖了。
然而劉茂打來的這個電話,卻讓她想最後再試一次。
她不答反問:“劉律師,在你的設想裡,這個案子該怎麼處理?”
劉茂似乎愣了下,說:“證明大綱失竊是最直接的方法。”
阮喻認命地“嗯”了一聲。
他敏銳地察覺到她的低落,問:“怎麼了?你要是碰上麻煩,儘管開口,就算我不是你的委託人,也可以是你的朋友。”
她猶豫著說:“我是在想,假設我有探討作品原創性的訴求,可以在這個案子裡實現嗎?”
電話那頭沉默得有點久,她大概明白了,笑說:“算啦,我知……”
“可以。”劉茂打斷她。
“可以?”
劉茂沉吟了下,說:“對,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