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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的,默默地就放他去了。當然,風蕭蕭當時自己也有事更是主要原因。

老大估計也料到風蕭蕭會問這個問題,不管對方是不是禮節性地問一下,總之他都要吐沫橫飛的很是形容一翻,雖然概括起來就是一個“好”字。

風蕭蕭又問道:“那你原來的‘金絲大環刀’呢!”

老大毫不做作地道:“已經交給寶盆了!”

這把刀也算是從江湖開始沒多久就跟著老大了,到現在毫不猶豫地就要化身成銀兩,為老大闖蕩江湖做出最後的貢獻了。遊戲裡,喜新厭舊就是這麼簡單。

風蕭蕭最後道:“睡覺!”三人很快進入夢鄉,留下老大一個人繼續興奮。

次日上線,風蕭蕭先上了論壇,流月說論壇上好多人對自己的行為有意見,自己也要看看是怎麼個意見法啊!

帖子不知是什麼時候發的,總之現在還掛在首頁上沒有沉,點選回覆都顯示出他的熱度。帖子的題目也比較抓眼,叫做“誰動了驚風的飛刀”,“動”字上還打了引號。

風蕭蕭暗罵一句,點選進入。

帖子正文第一行,用得是論壇所能使用的最大的字號,看上去最狡猾的字型,標出的三個大字:風蕭蕭。這三字和帖子的標題已經構成了一種叫設問的修辭,觸目驚心!風蕭蕭差點從椅子上跌落。

定了定神,繼續往下看。下面是事情經過的描述,無需細述。再下面就是對風蕭蕭行為的指責了,共從三個角度剖析了風蕭蕭的惡行:

第一,幫戰就幫戰,風蕭蕭這個局外人本不應出手干涉,但他出手了;

第二,出手就出手,也不該使出如此惡毒的武功搶人家的兵器,但他搶了;

第三,搶了就搶了,也不該事後卻不還給人家,但他不還了。

於是,綜上所述,最後宣佈,風蕭蕭罪名成立,他是個強盜、土匪,為人卑鄙、無恥。

再怎麼說,被人罵也不是件愉快的事,昨天是聽流月轉述還稍好點,此時親眼所見,卻是實實在在地感覺到了不爽。

再看下面的回覆,也果如流月所言,大多數人對驚風表示同情、慰問,對風蕭蕭表示鄙視、唾棄。風蕭蕭分析了一下,覺得會造成此種現象,第十七樓的回覆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第十七樓的玩家表示:江湖中,生死事小,裝備事大,怎麼會出現如此強盜的武功?

下面的大多數帖子都多多少少表現出了對這一帖的共鳴。大家都是考慮到自己切身的利益,於是同仇敵愾,一起對風蕭蕭發起了聲討了。連驚風這麼強人的兵器都可以奪去,那咱們這些普通玩家還有得混嗎!

這一下卻是冤枉了風蕭蕭。“捕風捉影”對一般兵器並沒有所謂的“強盜功能”,但暗器一直在遊戲中是一個比較異類的兵器。於是在它身上就發生了比較異類的情況了。

風蕭蕭鬱悶,不過一些支援風蕭蕭的回帖還是讓他好受了許多。這類玩家所持的觀點是:江湖中本就沒有物品保護,戰鬥中不慎被對方擊落兵器並被撿走是常事,有誰聽說過對方還會主動還回來的?風蕭蕭這種情況只不過是此種現象的升級版,是少了一個擊落的過程,直接將對方兵器拾走而已。這種行為雖然是比較受人唾棄的,但江湖中人大多有過這種經歷,有過這種行為,這隻能算是江湖中的一個不良風氣,也是江湖中仇家用來互相打擊的一種手段。因此來針對某一個人卻實在是太過分了……

風蕭蕭邊看邊連連點頭,越看越是覺得有理。對嘛!我和驚風是仇人,我正在用種方法打擊他,這句話說得實在是太他媽好了!

風蕭蕭最後決定:此事反正已經發生了,管他支援的人多還是反對的人多,想要我乖乖還回飛刀是不可能的。至於輿論壓力……就讓萬能的時間齒輪碾碎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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