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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正常。

“第三呢,是我與張氏有殺父之仇,自然抓到把柄,必定不放。”

好傢伙,這是個憨憨吧,這種話也能說,不過也勾起了李佑的好奇心,“方便給大家說說嗎?”

孟晨點頭,“自然。我父親原本是一個絲綢商,雖然不是很特別有錢,然而也算是衣食無憂。”

“誰知後來因為遇到了點事情,生意上缺錢用,原本已經借到錢了。也不知道這張氏的人不知道從哪裡得知。強行給我父發放了公廨錢。後來我父親承擔不了就自縊了。”

行吧,這是一個被捉錢令史搞破產的家庭。

李世民缺錢。於是設立了捉錢令史,每人掌管五萬錢(五十貫),透過向市場放貸來獲得利息。

唐太宗下令捉錢令史必須實現盈利。他參考了市場利率,認為每年獲得百分之百的回報是可能的。

因此規定每個令史每個月必須提供四千錢的利息(一年四萬八千錢,摺合年利率百分之九十六)。

完不成任務的就要受到懲罰,完成任務的給予獎賞。

如果捉錢令史連續十二個月都完成了任務,就可以升官。

如果貸不出去,捉錢令史的辦法只有兩種,一種是拿本金充作利息,期待下一次提高貸款利息補回本金。

另一種則是強迫商人們貸款,並強迫他們付出利息。

顯然孟晨的父親就是被強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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