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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晉百年的商業史,是建立在幾千年過往王朝的興衰之上。

不論是商業的規模,還是商業活動本身的體系,已經相當完善。

而宅邸交易,土地買賣,卻不是私人之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能完成的。

簽訂契約後,還必須要經過戶部的稽核登記,才算是完成全過程,此後產權才能夠得到官府認可與保護。

而戶部對契約是有要求的。

原本的契約上有哪幾人的名字,那麼交易時賣出方就必須仍舊是那幾個人,缺一不可,除非病亡。

“當時,下官分析之後認為,若是陳千南真的以小人手段霸佔田宅,就算趙何這一關過得去,趙何母親這裡,也不會是順利的。她母親當時四十出頭,不飲酒,思路清晰,在大堂上也自述未曾遭遇脅迫。”陳海嘆氣搖頭,“但她也說不清,為什麼會有她的指紋掌紋與足印。”

“說不清?”蘇辰問,口氣依然冰冷,神情依然冷漠。

陳海避開他的視線,點了下頭:“她說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陳千南的手裡有那些東西。所以,當掌紋指紋都比對上的時候,下官便斷定是趙家母子說謊。”

一旁,君歌低著頭翻閱著當時的案審記錄,整個過程與陳海所說的一樣。

她試想了一下,若審案的是自己,當時大堂上,原告邏輯不通,空口無憑,被告卻有十足自證的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會斷定是誣告。

但君歌總覺得,事情並不是看起來的那麼簡單。

她翻動著下面厚厚一摞的訟狀,雖然過程差別很大,但這些狀紙上講述的事件結果,卻都大同小異。

都是陳千南以不堪的齷齪手段,或是將人全家奴役,或是奪取了土地房產,或是讓人替他背上債務。

君歌一件一件細細問著,陳海將所有相關的案審記錄盒子,一個一個的拿出來,在整個二堂中鋪了滿滿兩張八仙桌。

每個案子,最終都是透過指紋掌紋還有足印,得出比對一致的回答。

且大多數都是由君歌的養父君維安,這個大晉三法司,人盡皆知的痕檢專家給出來的。

五個人聚在一起,餓著肚子,從正午,將與陳千南有關的訟狀,從頭到尾梳理了一個遍。

“下官也曾覺得不正常。”陳海席地而坐,身旁名冊,案審記錄的盒子,當年訟狀,鋪了一地。

“幾年之內,這麼多戶百姓頻繁的喊冤,都是有相似的案情,狀告相同的罪名,相同的人。”他說,“下官也曾質疑過,覺得太過於巧合,可是……”

“可是下官確實拿不出證據,無法否定陳千南手裡的契約書是假的,也就無法支撐百姓們的訴求啊!”

他愁眉不展,長長嘆一口氣:“再加陳千南賑災捐糧,修水渠,建廟施粥……”

陳海抬頭,苦悶攤手:“這,這下官屬實是無奈,無憑無據的,根本就無法做出有罪的判定啊!”

陳海說的沒錯。

就算君歌和蘇辰已經知道陳千南是真的作惡多端,但換作他們兩人,當時在公堂上,也只能做出和陳海一樣的判定。

世人皆知空口無憑,眼見也不一定為實。

大晉律令的存在,便是要求公堂上,要拿出客觀的人證與物證,組成一個完整的邏輯鏈。

這些案子裡,陳千南始終不敗的根本,並不是有多高超的訟師協助辯護。

是不管哪個原告,都是空口無憑,全靠一張嘴在指認他。

而他卻手握著無法被證偽的決定性證據,不用說一個字,就能把自己摘的乾乾淨淨。

如果他願意,還能反咬一口,反訴誹謗。

正因如此,公平和正義的光,才照不到真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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