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父親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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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自己一個大男人去酒吧也太無聊了吧,要不要叫上易泰穎?
想了想,李閒還是搖了搖頭。
酒吧他覺得並不適合自己,前世自己也去過一次酒吧,是和同事去的。
去的是那種大型酒吧,就是小說那種會有什麼神龍套餐的酒吧。
只能說,在裡面,你只要有錢,服務就會非常的好。
上個廁所,都有人給你遞熱毛巾。
服務周到吧,30元一次。
那還是他們那種小城市的酒吧,要是大城市,價格不得飛上天?
在李閒眼裡,酒吧就是消金窟,只要有錢,你就會玩的很開心很舒服。
只是李閒就是喜歡不起來。
從小到大,李達富對他們三姐弟可以說是非常的寬容了。
李達富只在他們面前發過兩次脾氣。
一次是姐姐說要紋身,遮住手臂上的一個胎記,第二次是妹妹的高考畢業想和同學去酒吧。
李達富從小就教育他們不要這麼去做,結果姐姐和妹妹都觸犯了這個底線,那時候自己老爹還發了挺大的脾氣的。
嗯,就說最近的,也就幾個月前妹妹想去酒吧的時候,都差點吃上藤條燜豬肉了。
那時候妹妹還挺委屈的,沒有和同學去到酒吧,最後的畢業聚會她都沒有去成。
一度和父親的關係非常緊張。
只是後來聽說她們班去酒吧的女生出事了,連大學都上不了。
他們的關係才緩和起來。
,!
前世一直等到23年的時候,老媽在過年的時候才和他們說,為什麼老爸這麼抗拒這些。
是因為老爸年輕的時候就是個混人。
李達富原本是電城的人,老家是住在海邊的。
海邊的風氣比較彪悍,那時候老爹也想緊跟潮流,15歲跟著同村的一個正式工,跟著幹了幾天活,還沒有工資那種,就只是看上去威風。
在那個村裡人帶領下,他出入了不少場所。
而老爸那些同事,不僅有紋身,還是個個紋的龍虎關公這些,看著霸氣側漏的,就連女的,也有玫瑰花在身上。
他們‘公司’老總下班後就:()什麼?只要跑步就能成為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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