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0 章 新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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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口,見姨母手中拿著一物遞給眼前的孩子,心道:姨母真是很喜歡這個叫做李白的小孩子。
居然將去歲才由航海船隻帶回來,如今還處於司農寺和農學院研究階段的土豆也送給他。
還在特別溫柔地哄他:“是,上次帶你們去看熊貓,吃的兒童餐裡面的炸薯條,就是這個做的。好吃嗎?”
是的,在紅薯、玉米、土豆三種明星作物中,是土豆拔得頭籌,先來到了這片土地上。
其實論起真正歷史上,在推廣種植以及實際救災的作用中,紅薯無疑是遠超過土豆的——
兩者都是明朝進入華夏,但紅薯的記載比較詳細清楚,在萬曆年間就在救荒中發揮了重大作用,《金薯傳習錄》中有記:“溫陵飢,他谷皆貴,惟蕷獨稔,鄉民活於薯者十之七八。”
故而,自明至清,多旱之地‘朱蕷(紅薯)無人不種’,迅速推廣開來,被稱為‘救荒第一義’。
甚至明清兩朝,好幾位皇帝都特意下過聖旨,三令五申要求百姓種植這種‘功勳作物’。
譬如《清高宗(乾隆)實錄》中就記載過,乾隆下旨各地“至甘薯一項,廣為栽種,以濟民食。”且頗見成效,年景不好的時候,紅薯甚至成為了‘農民鹹藉以為半歲糧’的半壁江山級別作物。
相較之下,土豆,雖然也差不多同期傳入華夏,但光彩就暗淡多了,可以說在官方和
民間地位都遠遠不如紅薯,記載也零落。
姜握印象中最深的印象,其實是《金瓶梅》裡,西門慶喝過的土豆泡茶——跟西門慶喝的另外一種‘芫荽(香菜)芝麻茶’,一併給姜握留下了深刻印象,覺得會是黑暗飲料。
由此可見土豆也是明朝就有了,但據史載,土豆作為農作物的種植,卻是直到道光年間才有比較多的記載,一直要到同治(1875左右)年間才在全國有一定的種植,那都是清末時候了。[1]
但這裡,她先得到的是土豆。
其實土豆與紅薯各有利弊:
論優點,土豆澱粉含量大、畝產量高,耐寒耐旱,且塊莖耐儲存……因這諸多好處,姜握記得她來到這裡之前,故鄉還啟動了‘馬鈴薯主糧化戰略’。
而且除了作為救災糧食的優點外,土豆還可以作為藥用,比如葉莖能提煉龍葵素,再有西門慶之所以喝土豆茶,也是在《本草》上有記載,土豆(生服)可清熱解毒。
當然,還有一點就是……土豆真的好吃,姜握覺得土豆是怎麼做怎麼好吃,她之前吃薯條,就沾土豆泥,被妹妹震驚稱為‘原湯化原食’。
不過,土豆作物的缺點也很明顯——
哪怕後世離了土豆就不能活的歐洲諸國,也不是一開始就接受土豆的。
比如法國,是用了二三百年才接受了土豆,最開始都稱它為‘魔鬼的食物’。最開始許多貴族種土豆也只是為了欣賞土豆花。
那時候,土豆都是快餓死的人才肯吃的食物。
除了新食物被人接受需要時間外,土豆本身生芽有毒等特性,也加大了傳播的難度。
再者,薯類作物長期種植退化,影響土壤,產量逐年縮減的問題,確實是需要更多農業知識來解決。
畢竟“制土豆的脫毒苗”,比起穀物留去歲佳種種植,要來的麻煩。
姜握託著手裡的土豆。
但這對她,對如今有教材可以參考的農學院並不是什麼太大的難題。
薯類,很快就會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因此,從去歲起,每回見到土豆,姜握心情一直很好。
此時還拿來問小太白星——
“你知道為什麼馬兒脖子上拴的鈴鐺歸土豆管嗎?”
小李白認真想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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