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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買個小的。”龐倩走到賣紅薯的大爺面前,掏出口袋裡的一張五角錢,說,“爺爺,給我稱一個5毛錢的紅薯。”
大爺看看她,伸手到紅薯爐子裡去掏,掏一個看看,放回去,再掏一個看看,又放回去,最後對龐倩說:“小妹,我這兒沒有這麼小的紅薯,你要麼買個1塊錢的,和你同學分著吃?”
龐倩臉紅了,她只有5毛錢。
“那我不買了。”她把錢塞回口袋,轉身要走,顧銘夕喊住了她。
“龐龐,我口袋裡有錢,你自己拿一下,買個1塊的吧。”
龐倩不高興:“我才不吃嗟來之食!”
顧銘夕說:“我和你分著吃,總行了吧。”
聽他這麼說,龐倩樂了,熟門熟路地摸了他的褲子口袋,拿出了錢。
買了吃的繼續往家走,龐倩吃著香噴噴的紅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話題,問:“你爸爸帶你去上海,是去走親戚嗎?”
“應該不是,我家在上海沒親戚。”
“那是去玩嗎?”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過上海。”龐倩嘴裡塞得滿滿的,口齒不清地說,“他說上海有地鐵了,有些鋼材還是從他們廠子裡進的貨呢。”
“我爸爸也說過。”顧銘夕問,“你坐過地鐵嗎?”
“沒有。”龐倩搖頭,“你呢?”
顧銘夕也搖頭:“我也沒坐過,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鐵了。”
“回來了你告訴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紅薯嗎?”她突然想起手裡的美味,“你說要分著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顧銘夕看著她手裡已經快要吃到底的紅薯,有點嫌棄地說:“我不要吃。”
龐倩瞪他:“幹嗎不吃!”
“我不餓。”顧銘夕扭過頭快速地走。龐倩才不依,快速地追了上去,拿著紅薯就往他嘴邊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顧銘夕左躲右躲怎麼都躲不過,沒辦法只能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紅薯:“好啦!我吃過了!”
“甜不甜?”
他很無奈:“甜。”
龐倩嘻嘻地笑了起來,這時,一個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騎車經過他們身邊,看到兩個小孩在馬路上追追鬧鬧,就笑著喊:“呦,銘夕,別在馬路上玩兒,路上危險,趕緊帶著你媳婦兒回家了。”
“……我會注意安全的,鍾阿姨。”顧銘夕有些無語,但還是有禮貌地回答。
等到姓鐘的女人騎遠了,龐倩朝他撇撇嘴,生氣地說:“你幹嗎和她說話,我媽媽可討厭她了,因為她總是在大院裡胡說八道。”
顧銘夕看看她,不吭聲。
這個女人的確有些八卦,舉個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個金屬公司裡唯一一個依舊把龐倩叫做顧銘夕“媳婦兒”的人。
哪怕金愛華在公司食堂當著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當時,鍾小蓮諷刺著金愛華:“人家銘夕活蹦亂跳的時候,你們家多扒著他們家呀,幫著接送,幫著照顧,真把銘夕當自己兒子養了。現在銘夕身子殘了,你們就想甩得一乾二淨啊!我就說句‘媳婦兒’又怎麼了?噢!銘夕現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銘夕胳膊沒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責任的!”
聽了這樣的話,金愛華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後被聞訊趕來的龐水生拉住了。龐水生當著眾多同事的面,指天對地地發誓:“我們龐家每一個人,要是有人因為銘夕沒了胳膊而嫌棄他,就遭天打雷劈!顧國祥是我穿開襠褲的兄弟!他現在沒回國!我龐水生就會代他照顧顧銘夕!顧銘夕就是我兒子!但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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