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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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賬戶裡的錢,雖然吳江有權使用,但使用前必須向處長彙報,起碼事後也要彙報。所以,找到處長就明白了。
七八分鐘後,段處長氣喘吁吁地跑回來,他向局長彙報,賬戶裡有二十餘萬,並沒收到吳江使用款項的彙報。
舉報信是宋錦陽寄的,根據吳江大膽、貪婪的性格。他推測,這傢伙在與李佑仁合作的同時,很有可能會動用魔都賬戶裡的錢,從而謀求部分獨食。
這個辦法操作起來很容易,只要把家電拿到手,貨物很容易脫手。到時候神不知鬼不覺把錢存上平賬即可。
段處長拿起電話:“吳江還在魔都,我問一問。”
吳局長阻止:“不用問了!通知大門衛兵,只要吳江進來,就不要讓他再出去。”他陰沉著臉,“通知保衛部,準備抓人吧!”此刻他有氣無力了。
段處長一臉驚愕,這也太嚴肅了,不核實情況就要抓人?
的確如此,如果不是收到舉報信,局長也會先找本人核實情況。
此時的吳江,已經下了火車,他跌跌撞撞地往回走著,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接下來的暴風雨。
他和趙師傅被關了兩天,放出來後車沒了,貨也沒了,錢肯定也找不回來了。他這才明白過來,自己中了類似於“仙人跳”的圈套。要麼,鄭樂和抓他的人是一夥的;要麼,鄭樂賣了別人的貨。
他對宋錦陽恨得咬牙切齒,認為宋錦陽和鄭樂是一夥的,合起夥來騙他。然而仔細想想,鄭樂自始至終都沒有提到錦嘉超市,更沒有提到宋錦陽。
至於鄭樂和宋錦陽相識,包括宋錦陽賣走私貨,不過是馬鳳琴說的,另外就是他和李佑仁的推斷。
他在軍區司令部北門踱來踱去,內心十分掙扎。還錢已無望,等待他的唯有法律嚴懲!
然而,他是軍人,逃亡絕非他的選項。二十四歲的他,正值風華正茂,豈甘揹負逃犯之名亡命天涯?
最終,他心一橫,大步進入軍營,徑直走向管理局辦公樓。
次日上午,一輛工商局的麵包車靜靜地停在廣場上。一位工商人員走到辦公室門外,向宋錦陽招招手。宋錦陽見狀,立即走了出來。
這人神情莊重地說道:“宋經理,有件事需要你配合一下。”他語氣謙和,表情認真。
顯然,工商人員長記性了。上次邢敏囂張跋扈來查封超市,被宋錦陽險些索賠四十萬,最後開除一名員工才了事。
“什麼事,請講。”見對方禮貌有加,宋錦陽也客氣地回應。
“有人告發你售賣走私電器,我們要依法進行檢查!”這次,工商人員說話開始嚴肅。
宋錦陽心中有數,一旦逮捕吳江、李佑仁,他們必定會咬住自己。誰讓他曾說自己的家電是水貨呢!
沒錯,吳江昨天自首了,他把宋錦陽售賣走私電器的事全盤托出。
此外,還將購買走私電器導致被騙的責任,統統推到了李佑仁身上。並說那二十萬是李佑仁借他的,因為李是老處長,他不好意思拒絕,才借錢並幫忙參與購買走私品。
這次宋錦陽表現的大氣、開明。說道:“好吧!請工商同志進店檢查!”
然而,這位工商人員說道:“店就不進了,宋經理,咱們去倉庫看看吧!”
難得工商一片苦心,他們怕影響了超市生意。
宋錦陽道聲謝,回辦公室拿上相關材料,一起來到東湖店倉庫。
四名工商人員對進口電器進行了嚴格檢查,其中,對jisc標籤、r商標、進貨發票,都進行了一一檢查。確定不是走私品後,檢查人員揚長而去。
然而,剛剛回到廣場店,民警又找上了他,讓他配合調查一樁詐騙案。
到了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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