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被推下樓的年輕偶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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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國內有官方背書,這巨星他就做定了!
至於說現在直接把這些歌拿出來……
雖然可以直接捐給官方,但是版權登記卻怎麼都繞不開經紀公司。
而且,他能記下的歌都是有數的,用一首就少一首,如果不能確定一定有助於他提前解約,以及有人幫他出違約金,解約費之類的,那還不如就先收著,等到以後用在刀刃上。
反正任務二已經有了保證,任務一也不差這點時間。
趙飛豪處理完簡安安之後,還沒休息幾天時間,新的通告就到手了。
這一次,他跟星途璀璨的新人繫結了。
一個是新人王,一個是第四名。
兩個人兩部劇,都是主角,而趙飛豪成為了他們的綠葉。
獻祭一個前頂流,得到兩個新頂流。
接下來的時間裡,趙飛豪的角色從男二開始飛速下降。
一開始還是主角團的成員,然後很快被轉換到反派。
但是他們發現趙飛豪的演技確實厲害,就算是反派也能搶戲,襯托得主角稍微有些薄弱。
於是,又從反派拉出來,放到正派陣營裡,從男三男四變成龍套。
不過角色定位還是很好聽的,總是主角給主角開掛。
相當於隨身老爺爺。
三年時間,到了解約前夕,趙飛豪甚至成了一個完全的路人角色。
合同裡沒有規定公司影視方面的具體義務,所以,哪怕一年讓他演一個龍套群演都可以。
作為乙方,趙飛豪要服從公司的任何正規的工作安排。
你就說龍套群演是不是正規的工作安排?
合同真的要一字一句的認真審查。
但凡他改正合理的工作安排,這一條都不成立!
合理!
現在的趙飛豪身價在哪裡擺著,要求他演群演,那就是不合理的!
但是正規的工作安排,這就有得說了。
而作為唱跳選手出道,關於歌曲和專輯方面的規定。
裡面有說,如果乙方能夠自己拿出足夠數量和質量的詞曲,就可以讓公司製作專輯。
而如果自己沒有產出的話,那就要等公司的安排。
並且確定了每年製作兩首歌。
之前的原身不在乎版權,只想出人頭地,所以創作熱情很高,再加上公司給的歌,確是讓他火熱了好幾年的時間。
但是趙飛豪到來之後,就一點不想動了,也再沒有寫過歌,王海來問也一律都是沒靈感,寫不出來。
次數多了,人家也就明白了,知道趙飛豪這是已經做好要走的準備了!
那自然就不再跟他客氣了!
從星途璀璨的導師開始,公司就在逐漸為他準備獻祭儀式。
三年時間,沒有歌曲,沒有熒幕作品的趙飛豪,已經冷成了冰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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