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只要分成?我自帶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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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不怕,我自帶流量!”
方知薇被林易氣笑了。
但是按林易的說法,是平臺賺了。
林易不需要任何投入,打算靠自己的本事引流,這是平臺求之不得的!
方知薇:“好吧,既然你堅持,那我給你申請合約,快的話明天就能有結果!”
林易:“謝謝姐。”
方知薇不放心:“小林,既然答應我了,咱們就是一家人了,你可不能被其他平臺忽悠去了,我們鬥音的流量……”
林易耐心聽了方知薇三分鐘的廣告。
“姐,我答應你就會跟你簽約,你可以放心。”
方知薇想起來,音樂的事還沒談妥。
哪怕林易在鬥音直播,音樂版權也是他自己的,還沒有賣給鬥音。
方知薇:“小林,你這兩首歌,我們鬥音想買獨家……”
她來之前打算報價五萬元版權費加50%分成,最高談到十萬。
此時,面對輕鬆拒絕百萬簽約費的林易,五萬十萬她開不了口了。
鬥音給草根音樂人的價格是幾千元到三萬元不等,5-10萬已經是方知薇最大的許可權範圍。
方知薇話鋒一轉。
“你想賣什麼價錢?”
林易想了想:“獨家我不要,我是新人,版權費肯定是很低的,不如也給我二八分成!”
方知薇:“這個肯定是談不到的,歌曲的收入沒有這樣的分成比例。”
主播最高一九分,歌曲最高卻只能是三七。
S級簽約的明星和主播可以提高鬥音的品牌影響力,樹立品牌形象,還能大規模引流。
為平臺帶來極高的商業價值。
但歌曲基本就是銷售,頂多帶動會員充值,分成比例過低,平臺等於白給歌手打工了。
“那就三七好了,我拿七成,先授權一年,非獨家!”
林易語氣平淡。
方知薇直呼好傢伙!
別看林易小小年紀,比猴都精啊!
他的歌還要拿去其他平臺增加收入。
方知薇作為運營,每週都要學習話術。
他們需要學會如何pua各種新人主播。
這是職場必備技能。
但今天,方知薇覺得,自己怎麼就被林易這個小傢伙給pua了呢?
結束通話電話,林易感覺很輕鬆。
明天楊蜜兒要帶他去好歌聲的復活賽。
好歌聲前期的推廣費就是幾千萬,後續還在不斷增加。
他去增加一下曝光也好。
流量,是不愁的。
他打算跟斗音籤一年的約,這一年內只要每天按時直播,收入就源源不斷,人氣也會水漲船高。
分成合約,跟平臺不是深度捆綁狀態。
林易基本是自由的。
參加綜藝、接廣告、發歌什麼都不影響。
只要不去其他平臺直播就行。
要是像企鵝、忙果這些平臺讓他上直播活動,跟斗音官方協商好就行。
他只是多個曝光和來錢的渠道。
蠻好!
林易打算明天上午直播,繼續帶帶熱度。
與此同時,正在做合同的方知薇,收到了助理的彙報。
“方姐,林易新歌資料又爆了!昨天的排名,他是新歌榜第十!”
“什麼?他能拿到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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