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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中華樓---

宋志超下榻的房間內,看著鼻青臉腫的金九。

牛雄早準備好了跌打酒,在給金九擦拭臉上和身上的淤青。

“這傢伙出手蠻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裡說道,一隻手毫不溫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勁兒朝金九臉蛋子上揉。

“擦,你輕點!”金九就算再怎麼是個漢子,也經不住牛雄這樣折騰。

牛雄就嘿嘿一笑,“勁兒大容易把藥酒揉進去,淤青容易驅散---你就忍著點。”

於是金九就齜牙咧嘴。

宋志超則詳細地詢問了事情經過,最後拍了一下肩膀,對金九說:“辛苦了!”

金九卻神色慚愧,說了句:“對不起啊,超哥,給您丟臉了。”

宋志超笑了笑,沒說什麼。

隨即,宋志超邁步走到衣架旁,從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裝外套,然後對牛雄說:“簡單給他擦拭一下,我們過去!”

金九見宋志超要帶牛雄去見洪爺,顧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說:“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點點頭,“那好,我們一起去!”

……

洛杉磯唐人街,總華商會---

門口處,宋志超讓金九和牛雄兩人在外面等著,敲了敲門。

須臾,商會大門開啟,出來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個光頭佬嘴中所說的那個宋老闆?”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驁地笑了笑,然後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臉腫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囂張道:“記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會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書房內,飲著茶,哦不,飲著酒才對。

跟很多喜歡飲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歡飲茶,他只喜歡飲酒,並且只喜歡飲那種烈酒,茅臺,劍南春,二鍋頭,國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蘭地,不管是哪種酒水,只要能讓他微醺,就是好酒。

此刻,洪森飲著的就是茅臺。

別人飲茶,他飲酒。

並且還是用那種品茶的茶杯來裝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細的人,看到他這副模樣,還一定以為他是一個愛茶之人。

“洪爺,那個姓宋的來了。”作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義子,洪英進來稟報道。

洪森點點頭,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彈了彈那白色瓷瓶的茅臺酒說:“這酒不錯,你多給我弄幾瓶藏起來!”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為了搞到這珍藏的茅臺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陸,如今能得到老爺子賞識,他比誰都高興。

“好了,讓他們進來吧,我倒要看看那個宋老闆是何方神聖,他怎麼會知道……”

洪英豎起耳朵,洪爺卻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讓他們進來。”

洪英心中好奇,奈何洪爺不說,他也不敢開口詢問,真不知道那個姓宋的搞了什麼飛機,讓洪爺這麼看重。

須臾,腳步聲響起。

這次洪森沒有在客廳會見宋志超他們,而是讓洪英直接領他們來自己的書房。

偌大的書房,擺滿了各種書籍---也不知道洪森看過沒有,反正都擺放的整整齊齊,看起來很有文化氛圍。

如果不是書架上除了書籍之外,還擺放著那麼多格式各樣的中外白酒洋酒,使得書架的文化氛圍大打折扣,整個書房的氣息將會更加豐腴。

洪森穿著唐裝,端坐在八角椅子上,一隻腳穿著面底布鞋,另一隻腳卻是光著的,一隻手還在扣著腳丫子,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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