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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不多,都在這兒了, 就這麼點。
墊在資料下面的是一份自書遺囑, 紀雲芙親筆手寫的全文,有簽名,有具體的日期, 還按了手印。
江緒從上到下翻著, 先拿起相機儲存卡看了眼,再是照片, 接著是那三封信。
屬於她的只有一封, 另外兩封要轉交給張賢明和紀存玉。她粗略瞥了下,將那兩封信都拿出來, 輕輕放一邊,而後拆開自己那一封。
薄薄的一張紙,只有短短的幾段文字,沒有任何溫情的語句,包含的資訊量卻很足。紀雲芙三言兩語就將所有東西的用處講明,厚實的資料包含了哪些內容,相機儲存卡里有什麼,自書遺囑是如何分配財產是確立的,以及告訴江緒拿到這份檔案後應該怎麼做。
紀雲芙並未在信裡解釋自己留下的合照的原因,不知是忘記了還是不想說,總之隻字不提。
這個女人在與江丹城鬧掰後帶走了江緒,又在離婚時為了利益拋下江緒,臨到最後都要走了,到底還是沒留下半點念想。
江緒捏著信紙看了一會兒,通讀一遍,臉上的神情不變,沒有一絲動容或悲傷,像是未曾被觸動到,整個人平靜而淡定。
讀完信件,她面無表情地返回去再翻翻照片,一張張輪換著看完,正面、反面每張照片背後都有對應的文字註釋,事件+地點+日期。
葉昔言守在旁邊不出聲,不經意間瞧見最底下那張照片後方寫著:「分開的前一天,家裡,6月13」
那是紀雲芙和江丹城正式離婚後,江緒被送往南城江家的前一天。
不知道是誰偷拍的,已經不算是合照了,只是母女二人都入鏡了而已。江緒連鏡頭都沒有看,側身在收拾行李,而紀雲芙僅僅一臉淡然地站在那裡,似是不太在乎她要離開了,過於疏離。
江緒反覆翻了這張照片兩次,隨即輕輕放下,繼續看剩下的那些。
自書遺囑是在紀雲芙去世的前一天寫的,內容詳盡,十分規範,條條款款都寫清楚了,幾乎沒留下可以爭議的點。
關於對去世後,自己的遺產該如何劃分,紀雲芙全都講明白了,絕大部分資產交給江緒,部分存款用以成立慈善基金會,一棟S市的房子和一小筆錢分與紀存玉。
這與早前紀雲芙口述的遺產分配比例有一定出入,增加了慈善基金會的投入,極大地縮減了留給紀存玉的那部分,沒有張賢明的姓名。
紀雲芙和張賢明扯證之前是簽了婚前財產協議的,加之一些避諱風險的手段,二人的個人財產是分開的,各不干涉。
按理說,一般情況下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應該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但紀雲芙寫了遺囑,全都劃分妥了。也就是說,張賢明不會從中得到一分錢。
紀雲芙早先有打算要留一些資產給張賢明的,畢竟夫妻一場,能走到這一步還是有感情基礎的,多多少少都得給點,而且對方都陪伴了自己那麼多年,也經歷過那麼多事,當初她出國經商亦是張賢明大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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