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法庭調查
長安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六十八章 法庭調查,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長安宅,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社研究員績效工資發放的總佔比不得超過支出的公共研究資金20%。也就是說,假如一年研究資金的支出是1億円,那麼用於研究員績效工資的發放數額則不能超過2000萬円。”
“被告人森本在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兼職擔任研究執行經理,負責工資獎金髮放事宜。其在明知上述對績效工資存在總量限制的情況下,仍然以各類發票向會社報銷或採取其他手段,套取公共資金,並將其發放至會社研究員的個人賬戶之中,同時森本亦在超量發放研究資金的過程裡,私分、侵吞約円研究資金,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狀!”
千賀子的聲勢咄咄逼人,這位女檢察官似乎要將上次所敗退的臉面,全部再追回來一般,只聽得她的聲音高亢而又激昂,繼續道:
“證明上述事實的證據有——”
“第一組證據。第一項證據,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出具的《關於森本任職情況的說明》,第二項證據,森本與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簽訂的僱傭協議。第三項證據,森本與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的工資發放記錄。上述證據證明,森本在上列會社從事職務,負責有關工資發放事宜。”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第二組證據。第一項證據,京都大學工學部與倉橋會社簽署的《專案研究合作協議》。第二項證據,京都大學行政事務處曾經出具的《關於同意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作為產研合辦企業的批覆通知》。第三項證據,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制定的《研究員工資發放管理辦法》。第四項證據,同樣是會社制定的《績效工資計算細則》。”
“以上證據,表明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屬於產研合辦企業,無論是其與京都大學簽訂的研究協議,還是其內部的公司管理辦法,均規定績效工資不得超過支出公共資金的20%。”
“第三組證據。第一項證據,會社研究員小玉千裕、內山政人、內藤美紀、小田內晶子、平島裕唯、石坂雅一、巖城葉月、高本市衛、冢本修三、磯崎翔平、中山信也、河田夏樹,十二位研究員與會社的僱傭協議。第二項證據,上述研究員的銀行賬戶流水記錄。第三項證據,研究員績效工資對賬統計表。第四項證據,研究員績效工資發放記錄。第五項證據,關於研究員績效資金的統計說明。”
“以上證據表明,十二位會社研究員在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任職,其從會社直接或間接領取的資金,已經超過了公共資金20%的限制。”
這位女公訴人剎那間在庭上丟擲一連串的證據,只見得她再更進一步說道:
“第四組證據。第一項證據,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的會計憑證賬簿。第二項證據,神穀人力會社與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簽署的《人力資源協議》。第三項證據,森本與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的財務吉野青延的line聊天記錄、語音、手機資訊往來。第四項證據,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與神穀人力會社的銀行流水”
“上述證據證明,森本採取多種手段套取資金,用作發放績效工資。第一,其直接透過虛假髮票,向會社報銷套取資金。第二,其借用會社名義與神穀人力公司簽訂虛假的人力資源協議,在將公共資金套取至神穀人力會社後,又將該筆資金髮放給上述研究員的個人賬戶。第三,森本還向會社財務吉野青延假稱需要補繳社會保險,再度套取資金存放於其個人賬戶,準備用作發放研究員工資。”
“透過上述三種方式,森本合計侵吞約円研究資金。現經偵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森本行為理應受國法嚴懲,才能以儆效尤!”
千賀子的聲音迴響在法庭之上,厲聲指控著森本的犯罪行徑。
喜歡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請大家收藏:(www.63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