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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已經亂到不得不治理的地步了。
溫體仁說的不錯,鹽政糜爛到如今,慢慢治理已經不能行之有效的解決了,最好的辦法,而且還有可能拖垮剛剛好轉的財政。
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快刀斬亂麻。
在鹽政革新這條路上,強龍必須力壓地頭蛇,敢於攔路的,都要一刀斬於馬下。
在奏疏中,溫體仁還提出了一點猜想。
他還沒有到登州府,但是據他猜測,登州府各大鹽場的現存鹽貨必定是極其豐富。
按照以往的鹽政,官鹽是根本賣不出去的,必定在各鹽場中堆積成山!
而現在這個時候,替朝廷管著各鹽場的東家們,肯定也都是在緊急囤積鹽貨,以避免被朝廷查到。
溫體仁能有此猜測的原因,便是明初至今朝廷唯一頒佈的官定舊鹽法——天中法。
天中法洪武年至今經歷過數次改動,但只是管理鬆弛與嚴厲的區別,具體變動不大。
鹽場是明代食鹽專賣制度下,必須要明確管理鹽業生產的基層管理機構,由朝廷統一分給地方上有勢力的豪強們負責管理,登州府的那些東家們就是其一。
天中法設定的目的,其實是為了更好的經營鹽業,實現食鹽的供需平衡。
鹽商們可以拿到鹽引,然後借鹽引到指定的鹽場拿鹽,並負責運送到指定的銷售點銷售,這就是天中法的主體內容。
構想很好,崩盤的也很厲害。
天中法之下看似“天衣無縫”的運營,實則存在很大的漏洞。
即便到了這個時候,各地也並非是由官道連線,從而“條條大路通羅馬”,交通運輸依然非常不便。
鹽業興盛之處,又往往是在那些極為貧瘠的沿海地區,鹽貨運出和交易都很難管控。
鹽商們作為銷售商,和生產者鹽場東家之間的聯絡在時間上幾乎脫節,並不能打成迴圈。
總的來說,各地有相當一部分以此為生的人們,導致鹽貨一直在生產,但因為交通運輸極為不便,導致鹽貨銷售往各地需要很長時間。
為管控鹽業,天中法明確規定,鹽場東家不得私自販賣鹽貨,必須將其交予拿到鹽引的鹽商銷售。
種種原因,都可能導致鹽場的食鹽積壓。
所以溫體仁在奏疏中說各地鹽場會有大量充足的餘鹽,這也是結合實情的合理推測。
停留在鹽場的餘鹽沒有實現本質上的價值,因為只有將餘鹽銷售出去,朝廷才能有利潤。
正是因為如此,嘉靖年間才在朝議上透過了實行放寬私鹽買賣的政策,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鹽貨堆積的問題。
可事實證明,放寬鹽業的管控以後,情況不僅沒能有所改觀,反而促成了如今這個私鹽成風,官商勾結豪強的風氣。
這樣看來,自己推行的新鹽法是對的,現在的問題很清楚了,就是要如何處理地方勢力的反彈。
想到這裡,朱由校靠在椅子上閉目凝思,嘴角漸漸翹起。
“傳旨,命各地駐軍進入鹽場,發現有私自囤積官家餘鹽的,殺!”
“讓各地屯守的武將再次下發一次通告,檢查各地官府先前貼出的告示,若發現其中有與朝廷新鹽法相悖的,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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