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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的計劃得到了很好的實施。
在顧峰的安排下,刑偵隊和莫少卿帶領的夏江區刑偵組開始對除被抓的何以陳外的其他線索,進行了更進一步的篩查。
篩查過程中,警方根本沒有理會何以陳,只是把他暫時看押在警備局的滯留室裡。
由於最長看押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林宇又向顧峰提出了一個建議:
“找到何以陳的身份證件進行比對,確認他與證件上的何以陳不是同一個人。
此情況下,該何以陳就是冒名頂替,妄圖製造假證據來擾亂我們警方調查。
我們有權力對他進行十五日拘留,並對他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林宇這個主意不可謂不損,贏得了顧峰的好評。
經過鑑證科的比對,被抓捕的何以陳與證件上的何以陳並非同一個人。
同時,經過進一步鑑定,證件上的何以陳的相片是用極高明的手法偽造的。
鑑證科對該照片進行了剝離,發現了底層真正的照片。
這張照片,的確屬於被抓捕的何以陳。
這一下,何以陳的罪名除作偽證外,又多了一條偽造身份證件。
兩罪證據充足,且量刑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
如果直接送到監察那裡直接起訴,判七年的可能性極大。
不過,警方的目的是為了調查周小慧被害案,並不是單純的調查偽證案。
因此,現在並非將何以陳送監察的好時機。
於是,在顧峰的協調下,警方和監察達成一致,將何以陳繼續留在警方手中,時限延長至最長的三十七天。
這一下,顧峰總算鬆了口氣。
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何以陳周旋,直至何以陳扛不住交代一切了。
……
三天後,交管部門傳來好訊息。
在江城前往湘江的臨湘高速路口攔截到了一輛黑色小眾汽車,汽車的駕駛員與警方提供的何以陳極其相似。
經過比對,確認此人就是警方正在通緝的“何以陳”。
顧峰在得知這一訊息後,立刻派莫少卿前去將人接回了警備局。
他在抓捕何以陳時的失誤也總算徹底彌補。
在假何以陳被送回警備局一小時後,在林宇的建議下,警方立刻對其進行了審訊。
由於林宇強烈建議顧峰、莫少卿以及他自己不介入審訊,因此三人現在只呆在顧峰的辦公室裡聊著案情,同時等待著審訊結果。
這麼做換來的,自然是聽聞訊息後怒氣上頭找上門來興師問罪的羅君欣。
“小林子!人都抓回來了,為什麼建議由其他警官審訊?
這個假何以陳身上可能藏著重大的秘密,不應該全力以赴的從他嘴裡審出線索嗎?”
林宇不緊不慢的從桌上端起了一杯水,然後放在嘴邊吹涼後小抿了一口。
這個動作做得極為緩慢,像極了某電影裡的樹懶“閃電”。
他的淡然並沒有傳染給羅君欣,反而徹底點燃了對方心中的怒意:
“林宇!”
這聲“林宇”的頻率幾乎快成超聲波了,直震得顧峰辦公室了裡的窗框都發出了呻吟。
林宇不得不捂住耳朵,同時皺起眉頭:
“我說羅大小姐,你喊魂呢?
我又沒死,用不著這樣叫……”
“那你給我個解釋啊!”
“警方辦案需要向記者解釋?這還真是聞所未聞。”
“你!”
“行了,林宇,你別和她吵了。
咱們這個計劃算不上什麼機密,還是告訴她吧!”
為了防止辦公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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