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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身上所有的錢買了一頂帳篷和一件熊皮做的衣裳。
掖城的軍隊駐紮在城外數十里處,我便將帳篷紮在離他們營地的後邊,裝作是他們中間的一個。
一來是晚上好借光,我就不用單獨點蠟燭或是火把了;二來是好防野獸,若是有狼來,他們能先解決它們,不至使我在夢裡被狼吃了。
至於為什麼不進城去住,主要是我玩心太重。
我捨不得我的馬跟著我在城外受苦,便將它暫時安置在城內的一家新開的馬場裡,這家馬場的老闆也是燕都人,他一個人和幾個夥計住在掖城,我們認識之後也很快就熟稔起來。我每回進城都要去他那兒吃兩杯酒,若不是馬肉不好吃,我們兩個人能把他的馬全都吃光。
那天下午黑雲壓頂,軍營還沒點燈,我也沒辦法看清東西,收起木雕就走到帳篷外邊去。
我蹲在帳篷前刨坑,一直將地面上的雪都挖光了,露出黃顏色的沙粒來,便隨手抓了一把,塞到信封裡去,然後到驛站去給宋清平寄信。
驛站在城裡,我在寫信封的時候想起從前我給宋清平捎的信,說是信,其實我根本沒有寫字。
我只給他送一些小玩意兒,在江南先送了桃花,又送過蓮子,其餘種種,都是隨處可見的東西,不知道他在收到信的時候是不是怨我。
於是這回我提筆給他寫了張字條:“一別數月,甚是思念。”
宋清平看見這樣的話肯定要說我肉麻。
隨手又沾了茶水抹上去,假裝是自己的淚痕。
等我把信寄出去的時候,我發覺自己真有點想他了。
我盤算著等北疆的事兒解決了,我就寫一封信把宋清平給喊出來,這時候父皇便可以下一道旨意就把我給廢了。
我帶著他隨處去哪兒,把他的毛捋順了再給帶回燕都。
我想去馬場找老闆喝兩杯酒暖身,但在路上卻看見了一個意想不到的人——小皇叔。
我不知道小皇叔在北疆掖城還有產業,一時之間還以為是我看差了。
我慢慢地走過去,我這時候穿得像一頭熊,又用防沙塵的藍布蒙著臉,也就宋清平他們能勉強看著我的眼睛認出我來,別的人恐怕連想都不會想到我是在外遊歷的太子。
小皇叔正和一個精瘦的人在茶樓裡坐著說著話,小皇叔是一幅很明顯的漢族商人形象,套著綢緞衣裳,又披著大氅,抱著手爐,那人套著皮毛,倒是穿得像是個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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