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全都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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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進村,到自己家,李衛國足足用了將近一個小時。
一開始,聽說李衛國打了一頭野豬,還有村民過來圍觀。
到了後來,別說村民,連好奇的小孩子也沒有了。
李老七太嚇人了,逮誰跟誰侃,就連小孩子也不例外,不把人侃暈不拉倒!
最後,還是李家人聞訊趕來,才強行把他拉走。
本來,村民還想沾個光,混點兒野豬肉嚐嚐。
結果被李衛國一頓神侃,哪裡還有心思吃什麼野豬肉,避之不及!
李衛國可不管村裡人怎麼想,先收割一波情緒值再說。
碎嘴子而已,又不是原則性問題,算不上什麼大毛病。
李家人自然也聽說了某些謠言,可惜根本不信。
開玩笑,自家老七是國家幹部,吃的是公家飯,身上自帶辟邪光環,什麼髒東西敢靠近?
“爸,我去張叔家一趟,請他來幫咱們殺豬,順便把弓箭還了!”
“好,快去快回,別一侃又是半個小時!”
“好嘞!”
這次李衛國沒有磨嘰,很快就把張獵戶叫了過來。
張獵戶是小王莊唯一的獵戶,年紀大了,最近已經不怎麼進山了。
小王莊是個窮村子,人口只有五百多,沒有專職的屠夫,由張獵戶兼職。
豬不是誰都會殺的,不但要殺得痛快,還要脫毛,分割,甚至是幫忙售賣。
沒有一定的技術,根本就玩不轉。
按照小王莊一帶的規矩,請屠夫殺豬,不用給錢,報酬就是豬的下水。
豬的心肝脾肺腎,胃腸膀胱等內臟,全都歸屠夫所有。
現在還沒有進入公社時期,李衛國打的野豬不用交公,也不用分給其他村民。
不過,按照小王莊的老禮兒,要請關係不錯的親朋好友吃頓殺豬飯。
張獵戶50歲出頭的年紀,進山打獵有些力有不逮,殺豬卻沒有絲毫問題。
吹氣,脫毛,開膛,分割,行雲流水,幾乎一氣呵成!
即便只有火把照明,手上的功夫也絲毫不耽誤。
按照老規矩,李家沒有吃獨食,除了請幾家關係好的人喝酒之外,還決定賣掉一部分豬肉。
這年頭,老農民吃回肉不容易,一是家裡窮,買不起,二就是買肉不方便。
想吃肉,就要跑到十幾裡外的鎮子,費錢費力不說,還耽誤功夫。
最關鍵的是,買肉要票。
老農民哪來的肉票,想吃肉,只能想辦法買高價。
通常情況下,只有村裡人殺豬的時候,才會買一些解解饞,買的也不多,三五兩,小半斤,嚐嚐肉味就算。
和後世不同,現在的野豬肉賣不上價,沒有家豬值錢。
沒辦法,現在的人講究的不是味道,是油水。
野豬肉相對比較瘦,沒有那麼多肥膘煉油,不太受百姓喜愛。
不僅是野豬,就是家豬也是一樣,現在的人都喜歡買肥肉,實在沒辦法了才會買瘦肉。
分割好的野豬肉,李衛國也沒多要,但也沒少要,完全按小王莊的老規矩來,一斤換三斤白麵。
現在是統購統銷,不允許私人買賣東西。
為了不落人口實,李衛國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只換,不賣。
其實,在公社成立之前,農村遠不如城裡那麼嚴格。
只要不出村,不鬧得滿城風雨,一般都是民不告,官不究。
誰家殺豬的時候不賣肉,難道還能吃一頭豬不成?
為什麼沒人告狀?
這年頭的名聲基本上就等於是生命。
尤其是在農村這種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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