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們來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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湊過去,“他們犯了什麼事,我能問一下嗎?”
老者心情不好,並不想多說,就想回家,但收拾著自己沒賣完的菜,心情就更不好了,這些菜收回去只能做菜乾,肯定又要被老婆子罵了,想到這,他心中傷心,連帶著覺得現在過的好日子都蒙上了一層陰影。
自從宜良整個郡由那些天人開展什麼婦女活動,說什麼要提高女人地位,對於郡內發生的家庭暴力、欺壓女性行為嚴懲不貸,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甚至可能逐出宜良郡。
婦女活動剛開始時,女人們覺得不適應,男人們也沒當一回事,覺得與自己無關。但是有那些女性天人天天衝在前面做榜樣,還時不時把縣區內的婦女與未出嫁的女孩聚集起來開小會,後來又碰到有幾個縣的女孩遇到事,被天人抓到做典型。比如蕭縣重建時,其中一個家庭因為沒錢買材料蓋房子,男人也不想辛苦幹活去掙錢,就想投機取巧把自己十五歲的女兒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那個男人幫他們家買建房子的材料算做聘禮,多好。
誰知那個女兒知道了不肯,因為她幹活時聽別人說過那戶人家,很會磋磨人,那個男人的前一個妻子就是被磋磨死的。
那家女兒聽到這些情況自然不肯,而那戶人家的妻子對於丈夫的決定也不是很滿意,只是她本人因為連生五個閨女,沒給孫家生下一個男娃,一直在家中人微言輕,自覺對不起丈夫,事事以丈夫為先,對於丈夫的一切決定,不管她自己喜不喜歡,都強迫自己努力去做,因此她只會流著眼淚勸自己女兒認命。
但那戶女兒是個烈性的,又經過天人們的“教導”,萌發了自己的意識,她不想順從父母走向那個明知是火坑的命運,知道家裡人幫不上,就直接尋了那些專門管這事的天人,然後那戶人家就倒黴了,聽說第一次天人排隊上門做什麼思想工作,可惜那戶人家男人沒聽,覺得他家的事他做主沒錯,天王老子來了也是這個理,於是第二次那男人再堅持把自己女兒嫁出去時,蕭縣的女縣令就直接派軍隊把他抓走,聽說扔到山裡做苦力去了!
天人們還把這些事例改名換姓進行宣傳,告訴他們,國法家規,國在前,家在後,若要在宜良郡生活,就要遵守宜良郡的法律法規。尊重婦女,平等對待婦女,就是法律的一條!
自此,宜良郡女性地位上升一大截。
話再說回來,他家老婆子倒不是因為這次活動才開始在家作威作福,而是自嫁給他生了大兒子後一直如此。只不過從前脾氣不至於像現在這般大。
而是自從老婆子應聘上那什麼街道臨時工,戴上那紅袖章,吃上公家飯後,整個人才神氣得不行,在家脾氣越來越大,原本就是罵人一把好手,現在那就是一個天人做好的炮仗,一點就著,全家人都必須得聽她的,包括他這個一家之主。
他反抗,但是反抗失敗,兒女都不站在他這邊。他委屈,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一起去面試,他覺得自己比老婆子好太多了,就光是認字這一環節,他起碼比老婆子高一大截,結果那些天人選老婆子不選他,還說他們就缺她那樣的人才!
她哪裡像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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