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法律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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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他就說法家思想有用,後世都在用,這說明差不到哪裡去,他變法,這些朝廷,應該沒有什麼意見了。
其他五個國家,他們也見識到法家的厲害之處,齊國用法成為大國,秦國以法治國,最後實現統一,他們也用過法家思想,怎麼就不管用呢?
韓國國君,他親自把自己國家的人才,送出去給別人,之前都是禮治國,法治國,他們是不太相信的。
秦始皇法律這東西,平常人可是接觸不到,專業的事,就應該讓專業的做,本來書就不多,他燒了一些邪書,其他人更是接觸不到書籍。
嬴政真是可惜韓非,他是一個愛才之人。
秦朝官員他們沒有訟師也是有原因的,又是打壓,又不讓民間學。
李斯他們大秦好像沒剩幾個訟師,這都快滅絕了,他是搞法學的,雖然陛下以法治國,訟師也逃不過被打壓。
扶蘇這個是法,看著天幕,他好像第一次認識法,印象中的法是古板,沒有變通,天幕上的法驚到他了,還可以這樣子的嗎?
劉邦剛當皇帝,他還沒來得及改,只能將就用著始皇留下的治國理念,他發現老子的思想,現在還挺好用的。
呂后什麼儒家,就會講一堆大道理,有些東西他真的看不下去,還沒有法家來得實際。
漢武帝儒家治國,才是正確的,他是吸取秦滅亡的經驗,才使用儒家思想。
漢朝訟師他們真羨慕後世,不像他們,因為皇帝以儒家思想治國,寫個訟狀,都都找不到法律依據,說真的,他們都是依靠儒家思想來寫的。
諸葛亮法這個詞,在他們的時代可是有個小高潮,不像其他朝代,都被打壓,不過現在他們可以用了,“法”比較適合這樣的亂世。
曹操天幕上的法律,與他知道的法,還是會有一些出入的。
李世民他是“以文治國,”法也許不錯,不過看著這盛世,證明他的選擇是沒有錯的。
唐玄宗他是“以孝治國,”不孝順父母的人,又怎麼能做好官,他也堅信自己的選擇是沒有錯的。
宋代百姓看著天幕上,法律存在的意義,好像他們從來沒有感受過,在他們的眼裡,所謂的訟世,不過是以利益為主罷了。
蘇軾他們好像重文輕武,這也導致了基本是都文官,連打個仗都沒有人。
朱元璋這治國,就要震懾住下面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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