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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是用於解釋,最近幾章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佔用今日更新篇幅,特此通知,我不保證所有人都能接受,但我還是打算寫出來解釋一下。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強求接受,我不是那種先入為主的人,歡迎大家有自己的看法參與討論)
首先是最近的感情戲部分,我能預想到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見,而且可能覺得莫名其妙,我的回答是,是的,的確很莫名其妙,但我還要說的是,因為“感情和情感”這個東西,本來就是莫名其妙的。
感情戲是自古以來最難寫的題材,其原因就在於,人的情感是毫無邏輯,毫無理性可言的,這是一種基於生物本能的不可控因素,在歷史上也多次有關於情感的哲學思辨,但最終基本上都沒什麼具有信服力的說法,原因就在於,感情本身就不是一個理性的產物。
用理性與邏輯去思考情感,在我看來本身就是荒謬與不合理的,因為你不能去試圖理解一個,本身就是處在混沌模型中的東西,它是高度不可控與隨機的(不是戰錘的混沌,一個學術詞彙)
今天發的篇幅裡,莉莉絲是不是看起來像個單純吃醋,然後沒地方撒氣的小女生,比不上她一萬年的歲數?是的,當然如此,我寫的時候就知道,但我還是這麼寫了,為什麼呢?我在這裡解釋一下。
原因其實很簡單,其一就是因為莉莉絲,本來就是一個“情緒”的神,也就是色孽神的一員,或者說白了,她是靈族眾神在新時代的集合體,所以說她本來就有靈族的所有毛病,傲慢,自大與絲毫不會掩飾自己在想什麼,也懶得掩飾(具體的請看黑暗靈族那邊,體現最為清晰)
她和靈族一樣,不爽就是不爽,不會掩飾和照顧你的面子,因為靈族作為古聖長子,就是一個這樣的狀態,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造成了靈族的分裂,乃至大隕落。
這是不是很討厭的性格?是的,但這不是我,作者能決定與改變的,因為靈族或者上他們的原型,高精就是這樣的,我只能尊重這個自七八十年代以來傳統,甚至是精靈這個種族從文學界誕生以來,就存在的傳統設定,所以我選擇繼續尊重學界傳統,繼續這麼寫。
(順便提一句,有人認為精靈的原型是羅馬人,高傲,自大且目空一切,最後招來了毀滅,但現代文學精靈最早應該是誕生在托爾金的《精靈寶鑽》中,也就是霍位元人和指環王的前傳,其中的精靈已經是這樣的)
(相信我,如果我大幅度的改寫這種基礎設定,引來的爭議會更大,所以如果各位有意見,我建議去找GW反饋,因為靈族的設定,不是我做的)
而莉莉絲的表現,就像葉塔說的,就像個生了氣,沒出撒氣到處給別人找麻煩的小姑娘,其實這也可以完美對應到現存的靈族身上,講真,靈族屬於是最喜歡整事的族群之一了,而莉莉絲就是他們的代表神,所以當然也會如此。
其次,維託和雷娜的部分,我相信已經不用我太多解釋了,雷娜再婚其原因很簡單,因為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和維託再見,就像之前說的,他們基本上都認為自己是無法離開網道的,所以選擇了再婚。
這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選擇了,畢竟在已經基本上明確希望全無的情況下,最符合人選擇的方法就是給自己的未來一個新的選擇,一個安排,所以雷娜選擇了和最像維託的斯陶芬貝格再婚,生下了葉塔,我認為本身是無可厚非的,而不是NTR之類的。
類似的事,我們現實生活中也經常發生,大多數的偉人,為了不被和諧我就不寫具體是那些人了,他們都是多次再婚的,原因很多,要麼是被迫流亡,一輩子遠離自己的家鄉,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妻女而在新的生活地選擇了再婚,要麼就是妻女乾脆犧牲了,選擇了再婚,我認為,這都是可以理解,也很合理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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