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改革之律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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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看到大家都看向自己,於是就說:“嗯,這個憲法修訂的非常好,就這樣吧,太子,接下來是不是就需要修訂其他的詳細法律了?”
郭宗宜說:“是的,父皇。”
郭榮說:“好,如果到時候需要什麼就說。”
郭宗宜說:“多謝父皇。”
其他人看到郭榮這麼說,也就同意了,畢竟現在只是一個初稿,等用一段時間,看看情況再說。皇上和太子都說過,法律需要隨時根據情況修訂的。
就這樣,憲法的事情就修訂完畢了,接下來,郭宗宜的主要精力就放在了那些詳細法律的編寫上。
這方面倒是有很多參考,尤其是唐律,很多都可以借鑑。
找了刑部的那些經驗豐富的人過來編寫刑法。讓商人編寫公司法,其實這個詞並不是郭宗宜編出來的,而是早就出現的一個詞,大家有的也在用,是出自孔子的《大同》《列詞傳》:“公者,數人之財,司者,運轉之意。”
又讓戶部和商人一起編寫了稅法,主要規定什麼商品繳納多少的稅收。
土地法則是讓百姓代表,地主代表,戶部,以及皇室共同編寫。
其他的法律,也都有專人負責。
此次律法的制定,也是頗為波折,單說關於刑法,那些刑部官員很多都是照抄唐律,被郭宗宜批評了以後,雖然有所改正,但是他們也只是換湯不換藥的,只是保證了那些地主,官員等人的權利和義務,完全沒有考慮丫鬟,小廝,佃戶,以及商人的權利。
他們還秉持著士農工商的這個理念,沒有辦法,郭宗宜就只好不停地換人,不換腦袋就換人,而這些人也讓他記住了。
後來一直到刑部尚書和刑部侍郎兩人牽頭,才將郭宗宜想要的刑法制定出來。
同樣坎坷的還有商人的那些律法,他們可完全沒有參考,比如公司法,以前他們開設的都是工坊,完全不知道該如何編寫。
於是郭宗宜就努力想著前世關於公司法的一些條款,然後往現在的情況裡面套,完了再讓那些商人斟酌。
然後困難的是關於稅法的定製,以柴玉為首的商人和戶部的官員們意見非常不一致,尤其是什麼商品應該定什麼稅率,雙方完全有些背道而馳,最後都鬧到郭宗宜這裡來了。
郭宗宜對他們說:“我對於稅率,總的有一個原則,那就是關乎百姓生活的東西,必須低稅率,而其他的,則是根據利潤來定,最後,關於一些奢侈的東西,必須高稅率。那些賣一些針頭線腦,自家的菜、蛋等的小商小販,直接免稅,注意,是那些賣自家種的養的才免,你們再商量一下。”
有了郭宗宜的定調,他們也就很快將各種商品的稅率商量了出來。
更加困難的則是土地法,如果按照郭宗宜的理想狀況來說,應該是土地全部國有,然後分配到各自家庭,實行家庭承包制,但是想想王莽,在想想現在的實際,發現根本就行不通,這簡直是在撅了自家的根基,本來封建社會,就是以那些地主和大家族為基礎的社會。
所以郭宗宜只好退一步。政治本來就是要將朋友搞的多多的,將敵人搞的少少的,如果周圍全部是敵人,那誰來都沒有辦法。
為此,郭宗宜只好在稅法上面想辦法限制土地的兼併,他制定了攤丁入畝和田產階梯制的稅法,這樣就可以儘可能多的團結一些人,從而打擊另外一部分頑固不化的人。
最後就是軍法的設定,這方面以前朝代的律法都能給很多參考,然後又結合現在的軍隊情況,制定出來了軍法,而且,軍法裡面還有最為關鍵的一條,那就是軍隊必須配合戶部收稅的人,打擊那些偷稅漏稅的人。
轉眼間,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郭宗宜轉戰各處,檢視他們的進度,然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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