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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時的京都城必然早已經是寧靜一片,但平城卻是熱鬧非凡。
夜市繁華,各類小吃鋪琳琅滿目,陸小樓跟著秦逍走在熱鬧的大街上,顯得十分淡定,按照他的說法,早在多年前就已經來過平城,當時甚至想過投身保鏢行,護送商隊去草原掙些銀子。
不過平城雖然只是邊塞小城,但保鏢行的規矩卻十分嚴格,一旦加入保鏢行,就要簽下為期三年的契約,在這三年之內,保鏢行會提供工作機會,但保鏢也必須做滿三年,到期之後,如有意願可以再行續約,否則就是自由身。
如果簽了契約卻中途逃走,不但會受到保鏢行的追殺,而且再也沒可能在平城一帶混。
陸小樓為了表示自己確實對這裡十分了解,甚至向秦逍介紹,平城的十多家保鏢行,背後其實都有江湖門派的背景,平時雖然各家保鏢行處於競爭的關係,但大家對立下的規矩都會嚴格遵守,畢竟這事關整個平城保鏢行業的生存問題,若有人敢破壞規矩,所有鏢局立時便會統一戰線,群起而攻之。
“這裡還有人賣馬?”秦逍轉過兩條街,忽然瞧見前面的街道上竟然有不少人打出招牌賣馬。
陸小樓道:“都是一些雜種-馬,真正的上等好馬在這裡無法交易。草原人雖然擅長養馬,卻也不可能每一匹出來的都是良馬,據我所知,一窩馬出來,十匹之中能有三四匹能夠成為戰馬,就已經能讓馬主人欣喜若狂了。”
秦逍微微點頭,這個道理他倒是明白。
“十匹馬中,往往兩三匹能成為戰馬,四五匹就是普通馬,雖然也能上戰場,但耐力和速度都會弱不少,此外總有一兩匹劣馬,耐力不行,速度不行,連貨物都無法馱的動,這種-馬被稱為駑馬,誰也看不上。”陸小樓淡淡道:“草原人對駑馬瞧不上,會讓它們自生自滅,不過有些人卻專門將這些駑馬趕到大唐來,價錢便宜,如果不求速度快,馱個人走些短途還能湊合著用,此外還有些人買了這種駑馬,扒皮賣肉,當做食物。”
“你吃過?”
“沒有。”陸小樓搖頭道:“聽說駑馬肉嚼起來像木頭一樣,除非餓死鬼投胎,否則也沒人稀罕這種-馬肉。”向街道上的馬市瞟過去,道:“這街上幾乎都是駑馬,經常往來平城的人都知道底細,不會過來,這些馬販也就騙騙不懂行市的人。”
秦逍饒有興趣地走過去,發現賣馬的比看馬的還要多。
“小兄弟,要買馬?”剛走進馬市,一名馬販子便湊上來,笑道:“是不是初來平城?我這裡可有好馬,你來瞧瞧,看中了可以給你打個折。”
秦逍扭頭看過去,他對馬匹還真不是一無所知,在龜城都尉府的時候,馬快們都配有官馬,都是普通的馬匹,不過秦逍和他們混的久了,倒也對馬匹的好歹略有所知,甚至知道一些粗淺的相馬術。
他掃了一眼,這馬販後面的幾匹馬乍一看倒也是十分壯實,不過品鑑馬匹,第一便是看馬匹的毛髮,如果毛髮柔順油亮,自然表示馬匹十分健康,其次便要檢查軀幹、四肢甚至步態。
但這幾匹馬的毛髮枯乾,一看就不對勁。
“這都是我朋友從真羽部偷偷弄過來的好馬。”馬販見秦逍年紀輕輕,而且面帶微笑,自然不知秦逍一眼就看出這幾匹馬的優劣,低聲忽悠道:“你要知道,真羽馬可是天下最好的駿馬。我看小兄弟器宇不凡,所以對你說了,對別人我可不會說,這草原施行禁馬令,如果別人知道這是真羽馬,尋根查源,那就要連累我的朋友了。”
秦逍知道他是無中生友,只是笑笑,也不多言,順著街道往前走,又連續有幾名馬販湊上來,秦逍都不接話,忽聽得不遠處傳來嘲諷聲:“我瞧你是想銀子想瘋了,一匹純種的真羽馬,到京都去也只能賣一百多兩銀子。禁馬令沒有施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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