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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萊他們到電視臺後,驚訝地發現陶時遇不在這裡,一定位,他的手機顯示它自身是在這裡的——後來他們在一個抽屜裡找到了這支手機。
這就是說,先前警方打電話給陶時遇時,他是轉接到其他號碼進行通話的,當時他本人根本不在電視臺大樓裡。
另一隊人,到陶時遇家後,發現他也不在家,不過吳蒙倒是在他家,他躺在沙發上,像是在睡覺,但卻叫不醒。
警察們把他送到醫院,一查,是被注射了鎮定劑。
接下來,公安局把陶時遇的照片發放給劍屏所有警察,一場新的全城搜捕開始了。
晚上八點,有警察向上級彙報,說有個群眾提供了一條線索——他說下午三四點時他曾看到一個男人被拖進了一輛車裡。
這人說他當時想過要報警,但那輛車很快就開走了,他既沒拍下照片,也沒記住車牌,後來就覺得還是算了……
不過,現在看到警察在四處找人,他就覺得還是有必要把事說出來。
公安局這邊,調出事發地附近的監控一看,在下午三點四十二分時,有輛黑色的車停在路邊,幾分鐘後,一個穿條紋上衣的中年男人從車旁路過,這時,車上下來一個戴棒球帽的男人,他從後面接近中年男人,用什麼——或許是針管——紮了他脖子,中年男人軟倒在地,被棒球帽男人拖上車,然後車開走了。
監控拍下了車牌,但是查過後,發現是假牌。
戴棒球帽的男人沒有被監控拍下臉,但看身材,應該就是陶時遇。
那個中年男人大家之前都沒見過。
程錦想到件事,“之前不是讓你們去聯絡那個節目組最近接觸過的家暴家庭嗎?”
旁邊的刑警隊長道:“是的,你讓我們去通知他們注意安全。”
“再去問問,看他們是不是都安全。”
“好。”
一問,發現還真有一個人聯絡不上,這人叫杜振威,是個一天三頓都要打老婆孩子的暴力愛好者。
他老婆和女兒今天中午剛和朱曉林見過面,吳蒙說的“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殺人不用負刑事責任。可惜早兩年你沒動手,現在晚了。”就是對他女兒說的。
下午,警察打電話去他家通知他注意安全時,是他女兒接的電話,小姑娘說她爸爸在衛生間,一會兒她會轉告她爸爸。
警察沒多想,聽她這麼說便道謝後掛了電話。
但是,這姑娘根本沒轉告她爸。
她爸後來有事要出門,就那麼毫無警覺心地走出了家門。
“這孩子是沒放心上,把這事給忘了,還是故意的?”
這就只有那姑娘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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