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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伙,你是城裡人吧?”
“嗯,是的。”
“那你是怎麼碰上大奎的?”老支書指了指帶他過來的那位大叔。
原來大叔的名字叫大奎,和一種調料的名字一樣,不過在那個年代,取名字還真沒有什麼講究,或許看到什麼,就把孩子的名字給取了。
葉麟並沒有說是在鴿子市碰到的,大叔估計也不想讓別人知道他把分給他們家的肉給賣了,所以他撒了一個善意的謊言,說道:“路上碰到的。”
“噢,城裡離這裡那麼遠,你怎麼跑到這裡來了?”
這個年代的人都很善良,也沒有拐賣孩子的事情發生,也是,自己家孩子都養不活了,誰還去要別人家孩子。
“這不是放假了嗎!沒事就來郊區玩玩。”
“那你跑這麼遠,你家裡人知道嗎?”
“不知道。”
聽到葉麟這麼說,老支書搖了搖頭,估計是因為葉麟是偷著跑出來的,也是,在老支書想來,城裡的孩子都比較金貴,大人是不會讓他們亂跑的。
這隻能說老支書並不瞭解城裡,只有在城裡生活的葉麟知道,城裡的孩子並不比農村的孩子金貴,現在這個年代,一家五六個孩子很正常,多的甚至有十來個的。
吃不飽吃不好並不是只有農村,城裡也是一樣,甚至有的還不如農村,在農村,如果沒有吃的了,去地裡挖點野菜,去山上摘點野果,或者去溝裡抓幾條魚。
可是在城裡呢,沒有吃的那就沒有吃的了,他們沒有地方挖野菜,也沒有地方摘野果,更沒有地方去抓魚。
“走吧,去我家,我讓兒媳婦給你做點吃的,吃完讓人送你回去。”
“等一下。”葉麟拉了一下老支書的衣服。
“怎麼啦?”
“老支書,我想問一下,這三頭小野豬您賣不賣?”
“呃!”老支書楞了一下,問道:“你是來買小野豬的?你買小野豬幹什麼?”
聽到老支書這麼問,葉麟說道:“我是來買小野豬的,至於買小野豬幹什麼,這個我不能說。”
看葉麟躲躲閃閃的不想說,老支書又誤會了,以為葉麟買小野豬是回去吃,他可是聽說過,在城裡,那些有錢人家,喜歡吃烤乳豬。
看葉麟穿的光鮮亮麗,又騎著一輛小腳踏車,老支書就把他當成了城裡那些有錢人家的孩子了。
如果是早上,葉麟過來買,老支書絕對不會賣,因為他還想著把它們養大,可是從早上到現在,這三頭小野豬已經跑了兩次了。
現在還小就這樣,如果長大了呢,估計一個不注意就跑進了山裡,到時候竹籃打水一場空。
“賣,你給多少錢?”
“我給十塊錢一頭。”
“十……十塊錢一頭?”
本來老支書還以為葉麟會給個三塊兩塊的,怎麼也沒有想到會給十塊錢一頭,像這種十幾斤的小野豬,根本就沒有什麼肉。
說句不好聽的,去了內臟和骨頭,最多也就幾斤肉,而且因為太小,根本不可能有什麼肥肉,幾斤不怎麼好吃的嫩肉而已,葉麟竟然花十塊錢買。
“對,十塊錢一頭。”
“行,賣給你了。”
在這個年代,支書在村裡那可是一言九鼎,他一個人就可以代表全村的人,而且沒有人會去反對,再說了,三頭小野豬而已,一下子賣了三十塊錢,那麼按人頭分的話,一個人也可以分上兩毛錢。
這個村並不大,只有二十多戶人家,一百四五十口子人,三十塊錢,平均一家可以分到一塊多錢,在城裡這一塊多錢不算什麼,但是在農村,這一塊多錢可是不少了。
在城裡可以上班賺錢,在農村,就只能種地,根本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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