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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算不公佈真相,過去這半年以來,每天因為爭著搶著想要前往彩虹附近的還少嗎?
甚至為此,全國各地城市之中,都出現了大量的灑水車,他們每天都會開著灑水車對著陽光人工製造彩虹……
“管不管都不好,管的話怎麼管?那一天強制所有老百姓宅在家裡?不准他們離開家門?這確實可以約束大多數老百姓,但少數腦子靈活的,比較野的,肯定會趁機跑出來追逐彩虹異象。”
“然後呢?他們就算被發現,被抓捕,我們又該給他們安排何等罪名呢?危害公共安全?浪費警力?還是直接槍斃、炮決?”
“罪名輕了,他們無所謂,該出來還是出來。這樣造成的結果就是,膽子大的、路子野的、有關係的,都出來了,然後他們中的某些人幸運的獲得了少量靈氣晶石,極少數幸運兒甚至一躍成為超凡者,成為人上人。”
“如此大的利益,如此小的風險,這不就是鼓勵老百姓都勇於追逐彩虹異象嗎?然後就是大規模的混亂……”
說到這裡,霍天衍就攤了攤手,他是比較悲觀的。
“至於說罪名很重,那就更沒道理了,不可能因為人家那天沒聽話往外邊跑就直接槍斃或坐牢啊。”
“所以在我看來,如果強制所有老百姓那天必須呆在家裡,就是變向鼓勵百姓不遵守規矩。他們只會認為,那些不聽話的、性子野的、搏了一把的,都成就超凡者了。”
“然後等到下一波大規模靈氣復甦的時候,估計就沒人願意繼續留在家裡了,到那時就是全民離開房屋搶奪機緣,那時只會更加混亂,管都管不住……”
“可如果完全不管,那麼那一天必然是全民、所有城市,都將頻繁發生鬥毆甚至是更加嚴重的事情。”
搖了搖頭,霍天衍就結束了自己的發言,直接坐了下來。
“這其實不是管不管的問題,而是法律界定問題。也就是爭奪虛界由虛化實的產物到底犯不犯法?”
“如果不犯法,那麼普通群眾和工作人員因為爭搶虛界產物產生衝突,該怎麼辦?如果不犯法,那麼普通群眾因為你爭我奪,最終打起來了,又該怎麼辦?”
“而如果犯法,那是不是意味著,我們官方禁止普通老百姓獲取虛界由虛化實的超凡資源?民心怎麼辦?當老百姓獲取相關超凡資源之後,我們又該如何處理呢?難道直接搶走?”某位法律方面的智囊如是說道。
“那我們乾脆強制規定,所有彩虹異象的產物,所有權全部歸屬國家所有,那麼老百姓不久不會搶了,他們就算搶了,等到我們有關部門的人員過來之後,不就要老老實實交出來?”這是武備,非常的簡單粗暴。
“嘿嘿,這關乎到成就超凡的希望,人家大不了當場把靈氣晶石給吃了,把靈根給煮湯喝,難道你還要破開他的肚子不成?你難道還要出臺一個法規,說禁止破壞相關產物,破壞的直接槍斃?”
“當做一件事破壞法律所帶來的的壞處,遠遠比不上好處的時候,自然會有源源不斷的人去做。”
“就像販賣某些成癮性物質一樣,誰都知道是犯法的,誰都知道逮住了要槍斃,可仍然是屢禁不止,不就是因為利潤太高,總有人鋌而走險。”這是另一位智囊。
而靈氣復甦的時代背景下,成就超凡者的誘惑,又豈是區區法律可以約束的?
就算明令禁止說誰搶奪就槍斃誰,也只能阻攔那些遵紀守法的人,依然會有大量的人冒著槍斃的風險也要搶奪啊。
“喂喂喂,跑題了跑題了,剛才討論的還是五月二十三號那天管不管怎麼管的事兒,怎麼一下子歪樓到了彩虹異象該如何處理的問題了?”
不準老百姓追逐彩虹,顯然是不合適的。到時候人心就變了,肯定會有很多人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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