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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華的街道,擁擠著匆忙的行人;路上車水馬龍,不時有鳴笛聲響起,令喧囂的城市,更多一分刺耳。
張辰從計程車下來,付了一百多的車費,抬頭看了看眼前的高樓。
“京城就是京城,真是有夠大的。早知道就特麼坐高鐵了!”
張辰由衷感慨道。
他剛剛從虞子欣的家裡出來。
下飛機後,因為虞子欣的急切,張辰便直接跟虞子欣簽了歌曲的版權合同。這種合同不像簽約合同,並不複雜,只需要注意版權費別少一個0,其他的都不算太重要。
作為《一直很安靜》的詞曲作者,張辰將其轉讓給虞子欣,轉讓費用,共一百萬。
這個數字在行業內並不算頂尖,但已經是很令張辰滿意了。
遙想去年的《鬼吹燈》,前兩部版權才賣了兩百萬而已。
那可是好幾十萬字!
而《一直很安靜》不過區區幾百字,竟然就賣了一百萬。
張辰在娛樂圈混了這麼久,到底還是有點小成就的。
從虞子欣家裡出來後,張辰便直接去了酒店,在酒店並未歇息,張辰隨即坐車直接來到了郭毅的工作室所在地。
然後就花了一百多的車費。
倒不是說路程有多遠,主要是一直在塞車。
所以張辰十分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喜歡在大城市裡買車。
天天堵車,速度不如騎腳踏車,這不是買車給自己找罪受嘛!
跟寫字樓的前臺說了一聲,張辰坐著電梯,直奔郭毅工作室。
工作室,名字聽起來高大上,其實歸根結底,就是個體戶而已。
哪怕你在你家小區開個小超市,也可以叫工作室。
現在的娛樂圈,明星們都喜歡開個人工作室。
尤其是大明星,基本只要是有點名氣的大明星,都會在出名之後,從原本的公司脫離,自己出來開工作室。
這些工作室的功能相當繁雜,基本就相當於是經紀公司和娛樂公司的集合體。既能夠行使經紀人權力,為旗下藝人尋找資源,安排事務,解決糾紛,又可以幫助藝人制作發行作品。
而一個工作室的能力上限在哪兒,完全取決於開工作室的明星的檔次。
比如郭毅開的這個工作室,其影響力,比那些圈內的頂級娛樂公司都更大!
藝人開工作室單幹,有利有弊。
弊端自然是,今後的各種商務,都需要自行聯絡,再沒有公司幫你管理,也沒有公司提供資源。
而利處則是,約束小,賺錢多。
這個很好理解,正所謂打工人賺得再多,也不過是老闆賺到的零頭。
“藝人”這兩個聽起來星光璀璨,但說到底,也只是打工人。
而且他們打工,比普通人還要更憋屈。
普通打工人被老闆剝削得再慘,頂多就是週末不休息,加班不給錢。
但藝人要是被剝削,那要付出的東西,可實在太多了。
潛規則都是其次,萬一得罪了公司,公司只需要一句話,藝人就會被雪藏,直到合同結束之前,都不可能再有任何收入。
出去走穴賺外快都不可能!
因為合同規定,藝人的所有活動必須經公司統一安排。
不過對於藝人來說,最不能讓他們接受的,是他們辛辛苦苦賺的錢,需要跟公司分成。
尤其是那些小藝人,他們出去演出,一場演出費一百萬,可能僅僅只能拿到個二三十萬。
其餘部分,全都是公司的。
所以,再如何光鮮亮麗的明星,在合同傍身的情況下,也不過是娛樂公司的一條狗罷了。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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