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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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之孝在亂屍坑裡練習趕屍術,一直修煉到城中傳來雞鳴之聲,這才駕馭著他爹的屍體離去。
“爹,以後你就做我的一條狗,我讓你去咬誰,你就咬誰……”
錢之孝很是孝順地幫錢三守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壽衣,拍乾淨他身上的灰塵。
一人一屍,父慈子孝,緩緩消失在亂屍坑遠處的灰暗瘴氣之中。
東方即白,蟲鳴鳥叫。
一直裝死的林煞,確定錢之孝已經離開,排除了任何危險,這才從亂屍坑爬起來。
他從屍堆裡撿起一張趕屍符,然後迅速去小樹林裡頭,牽上小黑驢離開。
這趕屍符是錢之孝從他爹的印堂之上撕下來的,上面沾有湘西屍道子的精血。
回去得好好研究一下。
有了這趕屍符作為模板,林煞或許能夠照貓畫虎,學會湘西趕屍之術。
……
太陽漸漸升起,溫熱的陽光灼燒著大地。
清明過後,由春轉夏,天氣開始變熱了。
天一亮宵禁就已經結束,此時長樂縣的大門敞開著。
老百姓進進出出,縣衙的兵勇忙著安檢。
如今是非常時期,知縣大人已經發布命令,進城的每一個老百姓,都必須嚴格檢查。
如發現洪匪,或者泰平軍亂黨,格殺勿論。
另外,發現和偷屍者有關的嫌疑人,也要立即拿下,帶到縣衙進行審訊。
林煞進城之前,去附近找了條溪流,仔細地洗了一個澡。
他可不想因為身上沾染的屍臭味,而被兵勇帶去縣衙,被縣太爺當畜生那樣審判。
大京朝皇權不下縣,知縣大人作為縣城的一把手,那就是一個縣城的土皇帝。
如今大京朝從上至下,都幾乎爛到根上。
知縣一層,作為縣城級別裡的一言堂,更是腐敗至極。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
“三年京知縣,十萬雪花銀。”
你要他判案,他不拿手,可你要他收錢,他可就專業了。
所以惹上縣城官司,想要公平審判,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一切民間糾紛,若是鬧到縣衙,無論對錯,都只能用錢來解決。
這也是為什麼土客械鬥越發嚴重的原因所在,土人客人打官司,贏了的出錢出銀,輸了的出血出命,鬧到最後雙方都不滿意,都不願意去找官家評判了,雙方直接開幹就是了,如此還少了被刮一層油水的程式。
……
林煞以為,他洗乾淨了屍臭味,應該就能順利進城。
畢竟他真是一個良民,他身正不怕影子斜。
然而,
當林煞來到城門口,他還是被攔了下來。
“這是什麼?”
一個領頭的兵勇將林煞撿到的趕屍符掏了出來,冷冷詢問。
他身邊其他幾個兵勇,原本一副萎蔫蔫還沒睡醒的模樣,見到領頭攔了個大冤種下來,立即就打起精神圍過來。
有錢賺嘍!
林煞當即咯噔一下。
暗暗預感不妙。
“回稟爺,這是驅邪符紙。”
“最近城裡不是到處丟屍嗎?鬧得滿城風雨,人心惶惶,很明顯是妖魔作亂!小人為求自保,就找道士求了一張護身符,萬一哪天不走運遇上妖怪或者殭屍,這驅邪符紙沒準能保命。”
林煞微微彎著腰,陪著笑臉,一副人畜無害的模樣。
他對這幫大爺,已經表現出足夠的尊重。
然而,這幫大爺並不願意輕易放過他。
“你一個小小草民,竟然持有符紙,我現在懷疑你和偷屍妖人有勾搭,隨我們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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