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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找於堔書記彙報,請於書記給陳觀打電話,要求把古都公安局辦公大樓專案和古都公安小區專案‘交’給市建委系統承建。於書記給陳觀打過電話後,為了確保順利中標,他又讓準備承建市公安局辦公大樓專案的市建一公司提了40萬元,讓市建二公司、三公司各提了30萬元,湊夠100萬元,晚上10點,他親自把錢送給了陳觀。
辦案人員問餘生厚在哪裡把錢‘交’給陳觀的?當時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餘生厚的回答是在市委招待所陳觀住的房間‘交’給陳觀的,當時沒有第三人在場!
三個建築公司經理和建築設計院院長都承認把錢送給餘生厚了,由余生厚親自送給陳觀,目的是確保競標成功!
餘生厚也承認三個建築公司和建築設計院把錢送給他了,數額和送錢地點也都一致,但餘生厚說把錢送給陳觀了,是他親自送的,一次是在公安局‘門’口把錢放到了陳觀的車上,一次是直接送到了陳觀在市委招待所的住處。兩次送錢都是餘生厚和陳觀一對一‘交’割,全部是現金,沒有其他人證,更不用說物證了本只想圍觀全文閱讀。
這事兒,餘生厚說送給陳觀了,陳觀在省紀委張‘玉’堂辦公室說的是他從小到大就沒收過任何人一分錢!
餘生厚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老‘奸’巨猾,知道事情到了這種地步,縮頭是一刀,伸頭也是一刀,躲不過去!自己手下的三個市建公司和設計院不用說了,那錢都是從賬上提的,有根有據,而且設計院長馮自然和那三個公司經理,肯定經不起省紀委辦案人員的調查,必然會供出把錢‘交’給了他,由他親自送給陳觀。他如果矢口否認的話,那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畢竟四個人給他送錢,而且這四個人還信以為真地認為他是是把錢給陳觀了,必定是‘交’‘交’代的一清二楚,證據鐵板釘釘!為今之計,他只能一口咬定把錢送給陳觀了。就算陳觀不承認,那也是糊塗賬。因為陳觀是一個人在古都的,他要真給陳觀送錢的話,那都是一對一單獨進行的,沒有任何人證,說不清楚!
只要說不清楚,就會有辦法!
餘生厚相信,陳觀身後有市委書記於堔。於堔絕不會看著陳觀被抓進去的。只要他一口咬定把錢送給陳觀了,陳觀又不認賬,紀委就會認為陳觀在抵賴、在狡辯,案件的重點就會轉到陳觀身上。到最後,一旦知道陳觀死不認賬的於堔書記,肯定會出面干涉,這事兒可能就會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這個餘生厚,哪裡會知道省紀委是先雙規陳觀,然後在解除對陳觀的雙規措施後,才趕到古都採取雷霆行動的!
此時的餘生厚,最恨的絕不是陳觀,而是那個把這事兒捅出去的人。如果不是那人把這事兒捅出去,誰能知道他從中受了200萬呢?
餘生厚之所以一口咬定把錢送給陳觀,是想攀扯上陳觀,從而引來市委書記於堔的干涉,讓他能躲過此劫!
餘生厚想的太天真了,省紀委辦案,那是於堔書記能干涉得了的麼?
至於餘生厚為什麼一口咬定是10月27日下午下班時給陳觀送了100萬,是因為他知道那個時候陳觀在古都,想著陳觀晚上應酬多,肯定下班後去赴宴,說在公安局‘門’口攔住他,把錢放他車上,符合邏輯。那個時候,陳觀還沒有配司機,是他自己開車的,沒有其他人證!
餘生厚說第二次給陳觀送100萬,同樣是他知道陳觀當天在古都。因為他頭天晚上請陳觀吃飯,當天上午又和聶洪‘波’一起去找於堔書記彙報,於堔書記當著他和聶洪‘波’的面,給陳觀打的電話悍婚,首長饒了我吧全文閱讀。至於為什麼說是晚上10點送的,是因為他覺著陳觀就算是出去喝酒或者夜裡到基層派出所檢查,晚上10點的時候也該回到市委招待所的住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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