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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陳觀在王宏辦公室門外等。
這一等,就一直等到了12點,土地局的同志都下班了,張建明只好和陳觀離開了市土地局,去街上吃了點飯,到兩點上班的時候,就又趕回了土地局。
這次,王宏依然不在。
張建明只好掏出手機給王宏打電話,結果,手機無法接通。
兩個人在王宏辦公室門外一直等到4點鐘,張建明總算是打通了王宏的電話,趕緊詢問王局長什麼時候回辦公室?
王宏在電話裡告訴張建明,說是今天太忙,一直在市委、市政府彙報工作,沒時間見他了。明天早上上班後,到辦公室再見。
沒辦法,這是來向王宏彙報工作的,人家忙,沒時間,陳觀和張建明也只好認了。
陳觀本來想去找於堔市長,讓於市長給王宏打電話說一下,或者是在報告上籤批意見,但是考慮到這樣做有點以於市長來壓王宏的意思,容易激起王宏的對立情緒,而周裡鄉小城鎮建設用地審批還要靠是土地局上報省裡,只能化解和王宏的矛盾,不能激化矛盾,也就不去找王宏了,領著張建明去了水泉賓館,給張建明和他的司機各登記了個房間,又在總檯上拿了兩條中華煙,塞給了張建明,讓兩個人先休息,說是晚上吃飯時再見。
雖然張建明是明水土地局長,住宿費能夠回去報銷,但張建明是來給周裡鄉辦事兒的,食宿不能讓土地局掏錢,這都是辦事規矩。不然的話,誰還跟著你跑事兒麼!
晚上吃飯的時候,張建明就暗示陳觀,說明天得準備三個紅包,一個給王宏局長,一個給主管局長,一個給具體經辦的科長。
陳觀就問包多大的紅包?
張建明想想,就說給王局長包2萬元,給主管局長和經辦科長各包1萬元。
周裡鄉小城鎮建設佔地補償標準是一畝地3000元,這是目前全國最高的佔地補償標準了,是參照高速公路佔地補償標準執行的!
陳觀一聽要包這麼大數額的包,就笑了,對張建明說:“張局長,你不知道船彎在哪裡,不需要包紅包的,因為咱包了,人家也不要。王宏局長絕對不會要我陳觀的紅包的!”
張建明是管土地的,知道徵佔耕地的事情不好辦。原因很簡單,權力在土地審批部門手裡,批不批都是人家的權力。批,有批的道理;不批,也有不批的道理。橫豎都讓你無話可說!
明水縣土地局之所以在周裡鄉建設用地上態度這麼積極,非但不作難周裡鄉,相反還積極幫助做工作,那是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周裡鄉小城鎮建設已經經過縣委、縣政府批准了,縣財政還給周裡鄉撥付了500萬元呢,土地局不能不執行縣委、縣政府的決定。另一個原因,那就是周裡鄉徵用這麼大面積的土地,是要給縣財政繳納相關費用的,這錢首先是要交在土地局賬戶上的,土地局要是不支援就奇怪了!
張建明一心想把此事辦成,可惜他只是明水縣土地局長,不是水泉市土地局長,更不是省土地局長,得逐級彙報才行。沒想到報告送到是土地局卻石沉大海,再無訊息。
縣土地局和市土地局是一個系統,上下級關係,據說以後還要垂直管理呢!
一般情況下,只要是縣土地局正式申報的用地專案,市土地局都會盡量批准的。就是發生了非法侵佔土地案件,縣土地局查處不了,也是要依靠市局、省局去督查催辦的。
周裡鄉小城鎮建設專案,在張建明看來,絕對是好專案。再說了,周裡鄉是山區鄉,土地面積寬廣,畝產也有限,比不得明水川裡的水澆地,徵用了對農業生產影響不大。而且,陳觀都從中央財政要來修公路的錢了,小城鎮建設箭在弦上,怎麼能讓徵地手續給擋住呢?只不過張建明也知道陳觀在沈書記、於市長召開的彙報會上塌了王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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