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修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八章 跟蹤與跟蹤狂,柯南之五十嵐鏡,天修月,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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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也就是所謂的跟在別人的身後,儘可能的不被發現的觀察著對方的一切行為。
當然,無論是偵探還是警察,無論是私人委託還是公共案件,大部分情況下都離不開這種方式的協助。
可是呀,時代在變化哦,雖然從很早之前就意識到了,像是原本的手機一瞬間,就從只能接聽電話的功能膨脹到能夠-照相之類的了。
總之,人類的觀念也在變化,所以。
跟蹤狂,光是名稱含義的方面,也就應運而生了?大概吧。
總之,這已經不是一句【我只是偶然跟在她身後】,就能夠辯駁清楚的時代。
那麼,跟蹤狂。
基本必要的條件。
普遍為男性?以飽和的二次發育證明,當然符合。
有感情失敗的經歷?抱歉,雖然往事不願多提,但至少對他人的未婚妻出手,可以說是至今已經有兩度慘敗的經歷。
智力平均高於常人?這個,稍微謙虛的講,自己其實很聰明的程度,至少可以比擬,嘛,十個【高木】還是綽綽有餘的吧。
待業?閒暇時間長?喂喂,再怎麼說,這一點也···,好吧,明明是擁有著八小時工作的自己,卻好像總比想象中要來的餘閒的多!雖然是偷懶就是了。
難道?因此就可以確定了嗎?我是,五十嵐鏡,是······
不,不,不!再怎麼說,即便符合這類條件,這只是單純的【普通人】吧。
所以,更細緻,更昇華一點的條件。
以為自己和心目中的異性有強有力的聯絡。
因為愛所以才去跟蹤和尾行的手段?
【愛】?如果非要說的話,我愛哦,一見鍾情給的那種。
緊接著,忠實地認為對方也同樣地愛自己?
······非要說的話,我是說,大概,她可能會很愛我的吧,畢竟,她可是說過,【願意和我睡一覺】這種話的吧,這樣的一般不是彼此相愛不可能做到吧。
因此,像是興趣泛泛的,捧著一本莫名其妙的書籍在閱讀的鏡,出於過分的惶恐,過分的難以接受。
【我是一名跟蹤狂】這個結論而驚醒了過來!
原來,一切只是一場夢!
一瞬間理清了現實的鏡,卻不認為這樣寬宏的理由能夠拯救自己,那是因為。
此時此刻,在深夜暗月之下,寧願暫餓著肚子也儘可能留守空車的五十嵐鏡,他在行使【跟蹤】的行跡。
“跟蹤狂什麼的,是犯法的吧?”
這樣自語的鏡,啃食掉自己儲蓄的最後一包薯片。
輕微的脆響因為過分安靜而變得【驚弓之鳥】,還真虧他能在特意不想被發現的情況下吃著迸脆的土豆片?
“可是,警察跟蹤是合法的吧?”嗯,大概是合法的。
“可是呀,事實上,我並沒有接到跟蹤的命令呀?”也就是個人的獨斷嗎?那,大概是違法的!
“而且,我跟蹤的可是超可愛的,超和我口味的美少女。”那大概是進一步違法的前兆了。
“說實話,感覺光是整天看著她的背影已經足夠下飯的境地。”那,大概就是跟蹤狂了。
直抒胸臆,大概就是因為只有自己一個人,沒有經過任何人的允許,所以,鏡才能在車內盡情展露自己的本性吧。
可是。
“聽到了哦。”並不是一個人哦。
······
咚咚咚~明明耳旁響起了車窗玻璃被敲打的聲音,但是就像是唯有車內的時間被凍結了一樣。
靜候15秒,敲擊聲不絕於耳。
因此,微微抬頭先看了封閉的車頂,居然看不到天空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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