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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視覺只能對紫色有感覺,穿紫色衣服,用紫色杯子,在紫色的辦公室裡工作,在紫色的家中居住……
他聽不到音調的變化,沒有辦法欣賞正常人稱之為“音樂”的東西。
他常常數個小時地看字典,同學以為他喜歡看字典,卻不知道他不過是在找一個字,因為不知道字典的排序,所以每次都是從第一頁開始,逐字逐字地查詢。
再聯絡剛才張茹秋對他說的那番話,海德堡事件……催眠……紫色……
林奮強便不難判斷這個“她”究竟是誰!
“小子,你認識我?”張茹秋面帶微笑,“很好!”標準的美式發音,無論神態,還是動作,都和之前的那個女人完全不同。
張正平想起今天上午在案發現場的次臥裡找到的那本病例,以及書架上有關催眠的書籍,終於不得不相信,眼前這個人是張茹秋分裂的第二人格!
“是你喂汪海晟吃了安眠藥?”
“嗤——那個意志力薄弱的廢物,也配我動手?”
“為什麼殺他?”
“我只是在幫張茹秋那個蠢女人完成心願。既然,她不敢動手,就換我來呀!”
“你什麼時候出現的?”
“啊——讓我想想……”“艾瑞克森”拍了拍自己的頭,“三年前?還是四年前?那個蠢女人像塊抹布一樣被她丈夫丟棄,是我收留了她,給她新的生活。是我,偉大的催眠之父——艾瑞克森!”
張正平目光一緊,這個時間正好與病例開具的時間相符。
“我知道了,你們在騙她,騙她女兒出事了,目的是想引我出來……這個蠢女人啊,真笨!”
張正平:“小林,去叫心理醫生過來;小何,整理經過,如實呈報上級,等候指示!”
……
距離事發十五天,在經過半個月昏睡之後,汪海晟清醒過來。
“警察?”
張正平把警官證放回口袋,“現在我們需要問幾個問題,希望你能配合。”
護士替汪海晟拔掉鼻氧管,又把床搖高。
“我儘量。”
張正平朝身後的林奮強微微頷首,後者拿出紙筆,開始記錄。
“事發當天,你和張茹秋……”
問話進行了整整四十分鐘。
“……張警官,那個女人想殺我!你們警方一定要還我一個公道!”
“好好休息。”說完,帶人離開。
8月底,警方首次公開披露案件詳情,證實張茹秋涉嫌故意傷害。
至於具體經過,判罪量刑絕口不提。
“好,我知道了,謝謝你小白……嗯,掛了。”談熙放下手機,順手把通話記錄刪掉。
起身,行至落地窗前。
27樓的風景,自然美不勝收。
“人格分裂嗎?”談熙低聲輕喃,旋即,唇畔漾開一抹笑。
她又往前走了半步,更靠近玻璃窗,瞬間有種把世界踩在腳下的錯覺。
果然——
無限風光在險峰。
但,站得遠高,看得越遠的同時,卻不得不時刻提防摔得越痛。
8月27號,張茹秋的精神鑑定報告出來。
以密封的形式呈交法院,證實其患有中度精神分裂和重度人格分裂。
9月中旬,案件一審開庭,鑑於汪海晟已經清醒,且被告嫌疑人是在發病情況下對其進行故意傷害,根據《華夏刑法》第十八條規定,尚未完全喪失辯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根據情節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時要對作案的精神病人進行隔離,不能使其參與正常社會活動和人際交流,以防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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