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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方子晨怕得緊,不是他吹,放眼整個小河村,甚至整個扶安鎮,要說誰家孩子長得最精緻,那必是他家這個小破孩無疑了,每每瞧著乖仔笑起來甜甜的,軟乎乎的小模樣,他是自豪又害怕。
這時代有小哥兒,那麼搞基的怕是挺多,若是又碰上孫尚城這種渣渣,他兒子豈不是又要遭罪了?
他這樣的有夫之夫,走出去,不止姑娘哥兒朝他拋媚眼,上次還有個搖著扇子的瘦子過來同他搭訕,問他想不想玩點刺激的,他捨身相陪,只求春宵一度。
他這般年歲了,人都不放過他,兒砸還嫩嫩的,臉白乎乎的,像蛋白一樣,似能掐出水來,有時候他都想咬他小臉蛋,更別說別人了。
不得不妨啊!
孫尚城就是給他敲了個大警鐘。
還是學點自保的本事兒比較好,他總不能呆在孩子身邊,天天護著。
孩子若是再出事,別說趙哥兒會怎麼樣,他可能先暈了。
一而再再而三的,心臟即使跟個盤一樣大,怕是也遭不住。
而且練習跆拳道是很有好處的,不僅能夠起到強身健體的作用,還能教會孩子更懂禮貌,更懂禮儀,並且可以學習到堅持不懈、吃苦耐勞的好品格。
早點就早點吧!只要他注意一點,不讓孩子傷到就行。
第234章
可能是野菜吃多了,不得不說,乖仔是聰明且又能吃苦的,很多動作,方子晨只示範過一遍,他便能八九不離十的記下來,方子晨不在那幾天,他也不用人督促,早上都會自己爬起來去跑步,回來自己嘿啾嘿啾的練習動作,他也能自己打水擦身子,就是擦得不怎麼幹淨,而且後背上的疤沒好,他自己擦藥又擦不到,便由小風幫忙。
等換了衣裳,他手臂上挎著個籃子,裡頭放著把方子晨特意讓人給他量身打造的小鋤頭,似賢惠的婦人一樣,便開始出門漫山遍野的找野菜了。
山上野菜多,野蔥,水芹菜,薺菜,曲麻菜,山藥這些,都是可以吃的,味道也不錯。
趙哥兒手藝好,加之油放多了,煮出來的東西,方子晨也能吃得下。
他對野菜有陰影,還是因為當初那碗不加油不加鹽的野菜湯,把他吃怕了。
這天趙哥兒去給店裡送貨,隨便查了一下帳。店裡賣的吃食多,並非單一的模式,不喜歡烤鴨的,也可能會喜歡辣醬,不喜歡辣醬,可能也會喜歡滷鴨爪,總之店裡生意都好,時常有客人,刨去各個成本,這半月就賺了四十多兩。
若是換到源州,店鋪租金雖是貴一些,不過那兒人多,賺的應是能多些。
傍晚同周哥兒回村,趙哥兒便把他們要去源州的事兒說了。
周哥兒是知道這事兒的,之前初聞便覺得有點不捨,不過那會年初,想著還有差不多半年,時間還久,並沒有什麼實感,可如今好像只是一晃神,半年就過去了,不知不覺,如今已是到了八月,瞧著時間越過越快,趙哥兒甚至已經將被褥和一些冬季的衣服打包了起來,周哥兒才落回到現實——趙哥兒是真的要走了。
畢竟是唯一的好友,相識十幾年之久,趙哥兒之前同方子晨說,劉小文不在,周哥兒便是他唯一的朋友,周哥兒也是亦然。
他曉得趙哥兒這一去,也許就再也不會回來了,方子晨考上了,他甚至還會去往更遠的地方,若是考不上,怕是也不會定居在源州。
源州路途不算得遠,真想見面也能見著,但到底是不如現在方便。
方子晨不是愛說大話的,他又好面子,趙哥兒七歲被拐,已是有了記憶,他知道自己的家在京城,這事兒他也同方子晨說過,方子晨知道後,信誓旦旦的跟他表示,不出三年,他便帶他進京,幫他找爹孃去。
他敢這般說,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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