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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兒吃完飯,他回屋鋪床,方子晨敲門進來了。
「方,方叔,啊······」他驚呼一聲,目光落在方子晨手上後,直接移不開了,神色也變得激動起來。
方子晨晃了晃手裡半人高、粉色的、胖乎乎的長耳兔子公仔:「喜歡嗎?」
小風都忘了結巴,高興得臉都有點紅:「喜歡,喜歡!」
「那送給你。」方子晨將公仔拋給他:「原是想給你買只活的,不過,我瞧著它拉尿好像有點臭,就沒給你買。」
先時買羊他後悔,買狗後他也後悔,狗倒是不用吃草,人吃啥它吃啥,可兒砸天天要抱要背,趙哥兒忙不過來時,便讓他給狗洗澡,還給它鏟屎,鏟一次燻得他三天三夜吃不下飯,帥氣的面容都憔悴了好多。
養只狗,跟養個還不懂人話,隨地大小便的兒子也差不多了。
那天中午他在賣兔子的小攤前蹲了許久,跟老闆殺了半天價,最後還猶豫著該不該買的時候,被它一泡尿給勸退了。
走時那中年漢子還舉著扁擔想打他。
小風緊緊抱著公仔,這公仔用的料子柔軟,親膚細膩,手感柔絲順滑,裡頭塞著棉花,胖嘟嘟的,兔兔面部表情呆萌可愛又逼真,小風喜歡得不得了。
他喜歡兔子,是因為六歲那年他在山裡撿到了一隻,他沒有什麼朋友,滿腹委屈無人可述,兔子便成了他傾訴的物件,他太需要一個可以聽他說話,不會嫌棄他是結巴,聽到一半便不耐煩的人了,他偷偷將它養在柴房裡,把他當做相依為命的小夥伴,可不過才兩個月,就被劉狗子發現了,劉狗子宰了兔子,白吃了頓肉後叫風過來,二話不說直接扇了他一巴掌。
原因是因為這兔子養柴房裡,拉的尿太臭了,他說他被燻到了,另一原因是,小風膽敢滿著他,這讓他很不爽,覺得受到了挑釁。
兔子雖是可愛,但也確實是不容易養的,那天他說想要只兔子,方子晨想也沒想就應了,之後幾天,小風見他都沒有買,隱隱的有些失望。但他知道,自己寄人籬下,方子晨和趙哥兒肯收留他,讓他有一安身之所,他便該感恩戴德了,他沒有資格討要任何東西,他不能問,也不該問。
他以為方子晨已經忘記了,沒想到竟是還記得。
兔子娃娃不用喂,也不用拉尿尿,晚上還可以抱著睡,比活著的兔子還要好。
他激動得不行,乖仔從廚房沖了出來,他剛洗好澡,頭髮亂七八糟又濕漉漉的。
這會未見其人,先聞其聲。
「哥哥剛才叫西莫,系不繫見到鬼鳥,不用怕,乖仔來惹,乖仔幫你打倒它,哇塞······」
他剎車停頓在門口,雙眼亮晶晶。
「這系兔子嗎?好大好大一隻喲!」
「是,是兔子。」小風將兔子立起來給他看。
乖仔跑進來,小心的戳了戳,問道:「乖仔闊以抱一下嗎?」
那兔子公仔比他還要高還要大,乖仔抱得有些吃力,但不難看出,他也是喜歡的。
小風抿了下嘴,見他戀戀不捨的把兔子公仔還回來,猶豫掙紮了片刻,道:「我,我不要了,給,給你。」
他在劉家時,孟氏常同他說,他是哥哥,要照顧弟弟,要讓著弟弟,他吃劉狗子的,住劉狗子的,便不能同弟弟搶。
他不知道他要讓什麼,他什麼都沒有,弟弟卻什麼都有,他也從沒搶過什麼,可這話他還是記在了心裡。
「啊~」乖仔看看公仔,又朝方子晨看去,方子晨沒有說話,趙哥兒不知道什麼時候也來了,聽了小風的話,正要說什麼,方子晨朝他微微搖了下頭。
乖仔抬頭看看小風,又低頭看看兔子公仔,擰著眉想了會兒,使勁抱了下公仔,然後一把塞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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