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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著自個的美色,撩得村裡年輕漢子分不著北,每趕集日,總巴巴的買東西給她送過去。
這人撩漢技術也是高深,行為舉止不出格,可話裡話外,又給人一種若即若離,對自己有好感的感覺。
再加上河慧慧從未開口跟他們說要,只是說喜歡這個東西。
河慧慧沒逼著他們,是他們自己送的,加上漢子愛俏,村裡雖有人看不慣,可也說不得什麼。
趙哥兒又想起了憐孃的事兒。
方子晨說他是臭雞蛋,可照周哥兒那麼一說,明明夫君才是臭雞蛋。他抿了抿嘴:「我知道了。」
「趙哥兒,」剛說完,前頭跑來人,是王大梅。
「你家來客人了。」
馬車進村的時候,大傢伙都瞧見了,馬匹高大,毛髮紅亮,除了常去鎮上找活的漢子,大家幾乎都沒怎麼見過馬,進村時,還有小孩跟在後頭跑,不過怕衝撞到了貴人,大家也沒圍上去。
趙哥兒到家時,楊銘逸正在看乖仔溜單車。方子晨站在廚房門口,離吳老遠遠的。
「趙哥。」楊銘逸率先喊了一聲。
趙哥兒是認得楊銘逸的,不過吳老卻是不認識,楊銘逸介紹了一番,吳老看著趙哥兒,見他杏眼圓溜,目光單純乾脆,暗道:跟方子晨這樣的人過日子,這小哥兒不知是該說幸還是不幸,但能同他過了大半年還沒離開,想來也是個心態好的。
有客來,趙哥兒把昨兒剛做的烤鴨拿了出來。吳老趙哥兒是聽方子晨說過的,他是個舉人老爺,家境應是不錯。
他們來的突然,家裡也沒準備些什麼東西,就只烤鴨,趙哥兒覺得寒磣,怕招待不周。
村裡沒有賣肉的,平常大家要吃肉,都是跑鎮上買,雞呀鴨呀的,想來人家也都是吃膩了。
趙哥兒同方子晨這富少爺住一起,知道這些人不愛吃肉,就喜歡些的新鮮素菜。
趙哥兒扛了鋤頭,要去挖些魚腥草來。乖仔說要去幫忙,楊銘逸也沒下過村,便想跟著趙哥兒去。
他們走到門口,吳老也跟來了。
趙哥兒突然回去拉方子晨:「夫君,你也去!」
方子晨猛搖頭:「不去不去。」
「真不去?」趙哥兒問。
魚腥草常長在濕潤潮濕之處,這種地兒,裡頭也多是泥鰍。
方子晨第一次吃魚腥草的時候,聞著味沒敢下嘴,覺得味道怪得慌,不過吃了一口後,就喜歡上了,隔天跟著趙哥兒去挖,一鋤頭下去,土塊一番,三四隻蚯蚓露了出來,不停翻卷扭動,方子晨呼吸一窒,要不是為了在趙哥兒面前留點面子,怕是當場就兩眼一番,昏厥過去了。
一次他就印象深刻,至今不忘,現在哪裡還敢去。
一口吃的,還不足以讓他戰勝恐懼。
當然了,裡頭要是埋著幾十斤黃金,讓他去挖一下,倒也不是不可以。
趙哥兒回頭瞅了一眼,見楊銘逸他們都出了院子,拉著方子晨的手臂,不停晃:「夫君,你去嘛,去嘛!」
楊銘逸跟著去,都是哥兒,還能說上兩句,可吳老······
想著人家那身份,趙哥兒總有些放不開,拘謹得很,可晾著人家,總歸失禮。
他一說軟話,撒嬌似的時候,方子晨就沒轍了。
這時候,趙哥兒真是讓他上刀山下火海,他都是能去得的。
方子晨迷糊糊的跟了出去,半路回過神來,只得嘆了口氣。
色令智昏,這話沒毛病。
他真是被趙哥兒拿捏得死死的。
哎······
乖仔牽著楊銘逸,走前頭蹦蹦跳跳的,指著路邊的野菜:「楊豬,這個系雷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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