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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侯論

作者:【宋】蘇軾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夫子房受書[1]於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觀其所以微見其意者,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而世不察,以為鬼物[2],亦已過矣。且其意不在書。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其平居無罪夷滅者,不可勝數,雖有賁、育[3],無所復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鋒不可犯,而其末可乘[4]。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當此之時,子房之不死者,其間不能容發,蓋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何者?其身之可愛,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蓋世之才,不為伊尹、太公[5]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6]之計,以僥倖於不死,此固圯上之老人所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鮮腆[7]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莊王伐鄭,鄭伯[8]肉袒牽羊以逆。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踐之困於會稽,而歸臣妾於吳者,三年而不倦[9]。且夫有報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剛也。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何則?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僕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

觀夫高祖之所以勝,而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項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高祖發怒,見於詞色,由此觀之,猶有剛強不忍之氣,非子房其誰全之[10]?

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11],不稱其志氣。而愚以為此其所以為子房歟!

註釋:

[1]子房受書:見《史記·留侯世家》。[2]以為鬼物:王充《論衡·自然》引人之說雲:“或曰:張良遊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公書,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3]賁、育:孟賁、夏育,古代勇士。[4]而其末可乘:謂待其力量衰微到極點時始有機會可乘。案:此句一作“而其勢未可乘”。連下文博浪一擊不中,秦皇大索天下,張良變名姓逃亡之事,理亦可通。[5]伊尹、太公:伊尹,商朝開國功臣。太公,又稱太公望,即呂尚,周朝開國功臣。[6]荊軻、聶政:戰國時刺客。荊軻曾為燕太子丹刺殺秦王(始皇),未成被殺。聶政曾為嚴仲子刺殺韓相俠累,事成後毀容自殺。[7]鮮腆:無禮。[8]鄭伯:即鄭襄公。文中所引楚莊王伐鄭事見於《左傳·宣公十二年》。[9]“勾踐”三句:《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越國被吳國打敗後,越王勾踐曾和范蠡入官(臣隸)於吳,勾踐自請為臣,妻為妾,三年後才被放回越國。他臥薪嚐膽,發奮復仇,終於滅了吳國。[10]“當淮陰”數句:《史記·淮陰侯列傳》載,韓信平齊後,派人見漢王劉邦,求封為假(暫時代理)齊王以鎮齊。劉邦大罵韓信。張良、陳平暗中踩劉邦足,附耳告以今局勢不利於漢,應善待韓信,以免生變。劉邦頓時醒悟,改口答應,並派張良去立韓信為齊王,徵調他的兵攻擊項羽。[11]“太史公”二句:見《史記·留侯世家》文末“太史公曰”。

賞析:

這篇議論文論的是張良。它是作者嘉佑六年(1061)正月應制科時所上“進論”之一,作年當在此前。張良,字子房,輔佐劉邦滅秦破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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