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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足兩耳。調:調味。[14]荊人:即楚人。[15]表:標誌,這裡作動詞用,指設立標誌。澭水:即灉水。《說文》“灉”字下雲:“河灉水也。在宋。”宋之都城在今河南商丘。[16]暴益:益,同“溢”,指河水突然上漲。[17]而:如,好像。都舍:大房屋。[18]虧:通“詭”,差異。[19]持國:掌握國政。[20]殤子:還未成年就夭折了的人。連上句是說,從前被認為可能長壽的人,今天就會變成短命的了。[21]過務:做錯的事。[22]眾庶:眾人,百姓。[23]有司:指官吏。一般官吏都是職有專司的。[24]有天下:享有天下,為天下之主。聖:聖人,指君主。七十一(或作“七十二”)形容其多,難以實指。[25]期乎斷:期望它能斬斷。[26]鏌鋣(mo yé莫爺):即莫邪,古代著名寶劍的名稱。[27]驥、驁(ào傲):都是古代千里馬的名稱。[28]契其舟:在墜劍的舟邊刻上記號。[29]任物:處理事物。
賞析:
本文是《呂氏春秋·慎大覽》中的第八篇,是全書中十分著名的一篇論說文,主要體現了先秦法家的歷史進化觀。
全文論點鮮明突出,而論述則是一步一步地展開。文章的中心論點是“因時變法”,這一中心論點是透過從反面論證“先王之法不可法”而得到證明的。換句話說,“察今而變法”的論點是透過批駁“泥古而守法”而得到證明的。
為什麼“先王之法不可法”呢?作者依次陳述了三點理由:第一,先王之法歷代有損益,已非原樣;第二,對先王之法解說不一,所謂“言異而典殊”,已無法遵循;第三,“時不與法俱至”,先王之法已經過時。作者特別強調第三點,並從中進而提出棄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的正面論點,最後得出“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的結論,從而闡明瞭“因時變法”的思想。這種思想閃耀著樸素唯物主義的光輝,今天對我們仍然有所啟發。
文章在論證過程中有破有立,邊破邊立,破立結合。由於辯駁入理,所以立論也就顯得堅強有力。“先王之成法不可法”,這是破;“法其所以為法”,這是立。“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與我同耳。”這幾句意思是說,以己推人,以今推古,可知“先王之所以為法”是根據當時的人的各種欲求,根據當時的社會狀況,而不是根據更為遠古的前代先王的成法。今天制訂法令也就沒有必要對古法亦步亦趨,而應根據當今的社會狀況與人的欲求來制訂新法。
在先秦時代,孔孟儒家主張法先王,倡導儒法合流的荀子主張法后王,法家韓非主張尊今王。本文主要反映了法家的思想,體現了當時新興地主階級要求建立大一統封建中央集權國家的朝氣蓬勃的精神。但作者認為只有“賢主”才能“因時變法”,而“眾庶”則是“不敢議法”的,反映了輕視人民群眾的觀點,則是不可取的。
為了說明中心論點,文章還穿插寫了荊人襲宋、刻舟求劍、引嬰投江三個寓言故事。三個故事均能緊扣論題,但又各有側重。荊人襲宋與刻舟求劍的故事都是說時間已經推移,情況有了變化,但仍然泥古不變,必然遭致失敗;引嬰投江則是說客觀的物件已有了變化,而主觀的方面仍然固執地保守著陳舊的眼光,必與客觀事物格格不入。故事中何以反覆提到“荊”“楚”呢?這是因為戰國末年楚國國君大多昏庸無能,國內政治混亂,因而流傳下許多“政治笑話”,常被人們引為笑柄。
文章不僅有對論題的精闢論證,而且有對哲理的生動闡發。“故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都具有思辨色彩,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其他一些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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