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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凌也去旁聽了幾個案子,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女子與自己的親人對簿公堂。
將自己的親人上告的女子姓鄧,名文娘,為織戶家中長女,從很小的時候就跟著她的娘學紡織,是鄰裡街坊人人皆知的勤快姑娘,她還有一個弟弟,比她小兩歲。
隨著她和弟弟一年年長大,兩人都到了嫁娶的年紀,她的爹孃收了一大筆聘禮,將她嫁給了一個名聲很不好的人,她在那戶人家被磋磨了四年,最後經歷重重波折,才拿到了合離書。合離歸家後,她的爹孃又再收了一筆更大的聘禮,要將她嫁給他人,為了防鄧文娘逃跑,他們將她日夜反鎖在家中,鄧文娘千辛萬苦逃出來後,第一件事便是直奔公堂,將她的爹孃上告———她想要立女戶,也就是將自己的戶籍從爹孃那一方分出來。
她的爹孃不依,於是撒潑大鬧,廷尉丞調解無果後,便選擇了公開審理。
鄧文娘想立女戶,並願意在立女戶之後以律法中所規定的奉養老人標準,來每月供養雙親,若不奉養,她願意下廷尉獄,按律法受刑。
她的父母不依,只道「子女為父母生,父母有令而不從,即為不孝」,要求廷尉丞駁回鄧文娘立女戶的請求。
因為是公開審理,圍觀的人極多,祝凌也混在人群中,那廷尉丞聽了兩方的要求,又令人傳喚了他們一家周圍的鄰裡,幾經確認後,同意了鄧文娘立女戶的請求,當場定了文書,將鄧文孃的戶籍從她爹孃那方分了出來,讓她自己成了戶主。
這案子便算是結了。
那生得極瘦、面容憔悴的女子當場便對著上方磕了三個響頭,抬起來時,額頭上方已經紅了一片。
戶籍已分,事已定局,便無轉寰的餘地,她爹孃只得將到手的聘禮原封不動地退回去,比她小兩歲的弟弟在離開之前,經過她身邊,恨恨地咒罵了她一句「狼心狗肺」。
鄧文娘側過頭去看著他,沒有反駁,只是很安靜地看著他。然後慢慢地露出一個笑———那是自由的笑。
案子結束後,圍觀的人群也散了,有好心的人寬慰她幾句,也有看不慣的人陰陽怪氣地嘲諷,但沒有人覺得立女戶這件事本身是不對的,女子也可以當一家之主,陰陽怪氣的人只是覺得她沒良心。
之後,祝凌又陸續見過好幾場官司———有女子娶夫,丈夫因為女子紅杏出牆而大鬧起來的;有男子娶妻,男女雙方因為過不下去而公堂對峙的;有掌櫃結工錢拖拖拉拉,被夥計們聯合上告的……
這些在其他國家幾乎看不到的場景,在羌國不過稀鬆平常,羌國的禮法制度,幾乎是時刻在挑戰其餘六國的神經。
比如———
祝凌從街邊買了張烙餅,用油紙包著邊走邊啃,便看到街道口有人在巡邏———是一隊英姿颯爽的女郎,兜鍪、鐵甲、長刀盡皆完備,或許是衣甲太重所以熱得慌,有的女郎便挽起袖子,露出了一截手臂。
不管是女郎巡視街道,還是女郎挽起袖子露出一截手臂———
假如放到燕國,是能令人臉色大變甩袖而走,並黑著臉罵出「不知羞恥,傷風敗俗」;假如放到衛國,是女子一家都要被人指指點點,說「家風不嚴」;假如放到夏國,便是「行事出格,毫無教養」;假如放到……
總而言之,羌國就是異類,是蠻夷。
祝凌就這樣在銀闕生活了半月,見識了許許多多的「蠻夷」之舉,然後時間便這樣走到了驚蟄。
驚蟄那天,祝凌中午回到羌王宮,見到了足有半月沒見到的樂珩。
樂珩看起來比半月前更蒼白,只是他的眼神平靜,再也沒有那天晚上的疲倦和哀傷,他直視著祝凌的眼睛,看了好一會兒,忽然輕輕地笑了笑:「今天是我的生辰。可以請你答應我一個請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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