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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時代,到底是已經變了。

沒等第二天正式在報紙上發文,林路留找了一家小報,率先表達了他對陳知意離婚這件事的迫不及待,再隱晦的表達了一點自己對陳知意的追求之意。

「林某和陳小姐少年相交,最是知道她為人如何,陳小姐天資粹美,為人純善這樁離婚風波,我只期望能快點過去,還她一個安寧環境」

這篇文章在對陳知意用了無數溢美之詞後,末尾還附上了一首小詩,「我當日曾說過求之不得,如今初心未改,仍舊求之不得」。

這兩處「求之不得」,細心的人慢慢品味後,可以讀出其中的兩種意思。

第一句「求之不得」,是在表達陳知意尚未離婚,林路留自然是「求之而不能夠」。

而第二句「求之不得」,卻是表明的一種態度,一旦陳知意離婚,他必定要將這份心意貫徹到底。

這篇類似於「求愛信」的文字一經發出,就引起了燕京城內不少人的注意。

一些人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林路留當初敢那樣放言,而林家也半點沒流露出過要阻止的意思,原來是人家早就知道了容與的身份!

當代文壇青年,大多在感情方面大膽奔放,林路留的這篇文章,彷彿是給他們開啟了什麼新世界的大門,陳知意如今還在法院打離婚官司,但外界已經開始騷動起來了。

既然容與先生已經快要離婚了,林先生能率先發出這番求愛信,那他們也可以啊!

容與這個筆名,本來就在這些人中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不少人還是《保羅》的書粉,現在一朝得知自己的崇拜物件,原來竟是個女子,而且還是個容貌氣質都一流的淑女,頓時心裡都不淡定了起來。

離!這婚必須離!蕭肅有眼無珠,但他們可是知道好壞的!

蕭肅不行了,正好給他們騰位置!

繼林路留這篇文章後,燕京小報再度忙碌起來,陳知意人在法庭,而外界已經有不少有志青年,登報向她發出了一封封求愛小詩,萬眾一心的期盼著她早點和蕭肅這位前夫離婚。如今的陳知意尚且還不知道這番風波,下半場的時候,法官再度提出陳知意的訴求,詢問蕭肅的意見。

蕭肅依舊是冷著一張臉,「我不同意。」

這句話一出,臺下卻是一片沉默,沒人再給蕭肅說話,也沒人因為這嘲笑陳知意的訴求不合理。

今天觀眾席在座的這些人,其實和第一次開庭時的人員構成差不多,舊式女子和男性文人之間涇渭分明。

這場開庭,發展到現在,與其說是這兩人之間的離婚官司,不如說是對這群」呼吸了一點文明空氣,就迫不及待要拋棄妻子「的「文明人」的審判。

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在把他們臉上的遮羞布給扒了下來示人。

僵持到最後,短暫休庭後,陪審團在庭外商量結果。

陳知意和劉頤蓮等人站在一起,聽著裡面時不時傳出來的爭執。

半數是支援她的,認為訴求合理,半數是認為她的訴求有違常理,不應當做出這種有違公義的判決的。

「蕭先生從未在外界對他妻子有過詆毀言論,無論是哪條法律,都不該判他登報導歉!」

「外界對容與先生的詆毀,大多是另外一些文人,或許可以退後一步,改一下訴求,判那些文人侵犯名譽道歉。」

這種「退步」,從來都不是陳知意想要達到的目的。

「但你要清楚,這不是在判一對尋常夫妻的離婚官司,這份判決書,很可能會流傳到後世,關係到一個群體在社會上的生存狀況,不知道這點,能否讓諸位先生再認真慎重一些?」

這是胡西月據理力爭的聲音。

支援的聲音時強時弱,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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