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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漢承秦制,在律法方面尤為明顯。漢朝初年,法律多沿用《秦律》,嚴格苛刻且刑罰以肉刑為主。
漢初,統治階層注意吸取嚴峻刑法導致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訓。
恰好又發生了淳于公一案,推動了律法尤其是刑法方面的改革。
淳于公,原名淳于意,生於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卒於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秦末漢初臨淄(後世山東淄博)人。
淳于意曾任漢初封國齊國太倉令,精通醫道,號脈診斷的時候理論聯絡實際並注重經驗技能的積累,因而治病效果顯著,往往醫到病除。
淳于意曾經跟著明醫公孫光學習醫術,之後還追隨公乘陽慶學習黃帝、扁鵲相關的醫書。
齊文王患肥胖症,氣喘吁吁、頭痛欲裂、兩眼模糊、行動遲緩。淳于意得知後,認為齊文王應當“管住嘴,邁開腿”——注意調節飲食,加強運動。
可是齊王府最終讓另一名醫生對齊王針灸,效果那是相當的明顯——其文王病情加重,很快就掛了。
齊王府上下開始瘋狂甩鍋,最終找到了倒黴蛋,他們無恥地誣告淳于意“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加上趙王、膠西王、濟南王多次請淳于意治病但淳于意有事未到,也在旁邊助咬。
陳勝:一個“助咬”生動形象地說明了劉邦及其後代人品敗壞,不說人話,不幹人事!齊王府嫁禍於人不幹人事,“助咬”的三頭更是連人都不是!
漢高祖:“破車王”又來碰瓷,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趙王:高祖所言極是!
膠東王:“破車王”你才不是人,不要再帶節奏了。
陳勝:那你們幾頭為何構陷明醫淳于意?總不至於他不會淄博燒烤吧!
濟南王:誒,還真讓你說對了,淳于意還真不會!因為,此時只有臨淄,沒有你“破車王”說的淄博。
陳勝:就一個鳥樣,栽贓嫁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無恥!
吳廣:無恥+!
……
陳玉:最終官府聽信了誣告,把淳于意傳到長安受刑。
陳勝:衙門向南開,無錢無權莫進來!
吳廣:可悲!
陳勝:所以,需要時刻響起——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漢高祖:你能確定你上位了就能避免這些事情?
陳勝:不能!
漢高祖:那你說個錘子。
漢文帝:父皇所言極是!“破車王”你行你就上,不行別比比!
……
陳玉:淳于意生了五個女兒,當漢文帝下詔書讓他進京問罪時,他感傷無兒子隨行。
小女兒緹縈堅持隨父進京,並抓住漢文帝外出的機會上書,申述父親無罪。
緹縈說起肉刑之後犯人身體不能恢復原貌而失去了改過自新的機會聲淚俱下,表示願意為奴以換取父親免於肉刑和重獲自由。
漢文帝當庭詔問,給淳于意洗了冤屈,並赦免了他。緹縈的這一壯舉被稱為緹縈救父,不僅幫助她父親洗刷冤屈,更是推動了漢朝廢除肉刑的司法改革程序。
孝文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漢文帝下令進行律法改革。由丞相張蒼和御史大夫何敬牽頭,對漢朝律文進行了修改。
總體上看,用勞役、答刑等代替原先的黥、劓、刖等肉刑,減少了毀損普通犯罪之人身體的刑罰種類,邁出了廢除肉刑的第一步。當然,也存在用刑偏重的問題,還有將肉刑改為死刑更是本末倒置。
到了漢文帝兒子漢景帝時期,漢朝再次減輕了肉刑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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