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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所列即為全部事實,考生不可另外再加條件。
裴少淮心想,按《大慶律》所言,只需&ldo;父母之命媒妁之言&rdo;,何、袁之間的婚約便成立,這麼看,袁孃的行徑確實是毀約。可若是判袁娘有錯,讓她再給何大郎為妻,不免太古板生硬、不近人情了。
十年,那可是女子年華正茂的十年。
何大郎竟硬生生憑著一紙婚約釣了一個女孩子十年,簡直是小人行徑,竟還有臉訴狀官府,讓官老爺把袁娘判給他。
何等無恥。
豈不是把袁娘當作一個物件來看?
裴少淮認為,錯應當在何大郎,宣判袁娘、孫二郎夫妻存續。
可難就難在,裴少淮回想《大慶律》裡的條條款款,愣是沒能找到適用的一條,這個案件屬實是&ldo;鑽了空子&rdo;。
裴少淮忽然想到,興許張侍郎就是為了考空子呢?既然是考空子,怎麼可能找到適用條款?
段夫子曾言:&ldo;斷案,既要嚴肅用法說理,也要守住道義底線,法與道並不相悖。&rdo;
裴少淮有了打算,開始打草稿。
判詞也講究一定的格式,要詳細分析斷案過程,為何要這麼判,說明緣由,最末一句結語才會宣判結果。
且需要講究語言文辭之美。
裴少淮寫道:&ldo;……何大郎十年間未以聘禮相娶,桃有華之盛者豈能長久待之?約而不娶紅箋豈非一紙空言?想來何大郎於袁娘也並非出自真情……且孫袁二人已為夫妻,雙燕繞樑同一心,何大郎嫉妒則狀告更是無情……&rdo;
最後判孫二郎、袁娘存續夫妻之實,對袁娘失約一事口頭告誡,就此罷了。
……
裴少淮順利完成第二場、第三場考試,考試中他大部分時間都在精簡文字,力求用最精煉的句子把自己的意思表述出來。
因為謄錄生知曉考官們基本以第一場的文章來分高低,第二第三場的卷子不過是作參考而已,他們謄錄文章時,發現文章寫得又臭又長,則會偷工減料,給你省去幾句幾段。
裴少淮寫得短而精煉,能夠避免此類情況發生。
……
考生們已悉數離開貢院,諸位考官們迎來最忙碌的時候。
他們需要在半月之內批改完上萬名考生的卷子,並非易事,可以說,一場鄉試下來,主副考官、同考官比考生們還要更累一些。
謄錄生謄抄卷子,對讀生讀卷確保謄抄無誤,才會把卷子送到考官處批改。除去這些時間,留給考官們批讀卷子的時間不足十日。
考官們往往沒有足夠的時間細看第二場、第三場的卷子,主要以首場的八股文章分高低。
因謄錄生用硃筆抄卷,故此,送到考官房裡的卷子稱之為&ldo;硃卷&rdo;,彌封的原卷則稱為&ldo;墨卷&rdo;,墨卷要等最後填榜時,才會拆封。
諸位考生的本經各有不同,於是他們的卷子會被分到不同的房內批改,裴少淮的卷子經過謄錄,列為春秋卷,已送至同考官處。
十八個房間,十八個同考官,因《春秋》最難,以《春秋》為本經的考生最少,十八房中唯有兩房是專門批改春秋卷的。
十八位同考官之間是帶有競爭關係的,若他們舉薦上去的卷子,能被主考官點為榜首、經魁,他們則會沾光受到封賞,得一份榮譽。
夜黑燈稀,十八房仍舊燈火通明。
於考官帶著兩位大在房內點燈夜戰,他們負責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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