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古早糙漢文:嬌嬌兒的誘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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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蘇家莊,南縣轄區下的一個偏僻山村,背靠洛山,波光粼粼的泠江穿村而過。
念念從原身跳河這件事,梳理出兩個比較重要的人物。
窮酸書生趙光耀,五年前從南方逃難過來的,在蘇家莊落了戶,三年前考中秀才,在全鄉轟動了好一會。
原身就是三年前,見趙光耀身著一身紅衣,騎著高頭大馬遊街的時候,一見鍾情的。
自此就開始纏著趙光耀,從小被寵大的原身根本不知道怎麼喜歡一個人,只知道把自己覺得好的東西,全然捧到他面前,也不管他需不需要,喜不喜歡。
可惜考上秀才風光過後,他面對的還是漏風的窗戶,單薄的被褥,空空如也的米缸。
原身跟他同村,自然清楚他家是什麼情況。他沒飯吃,自己就時不時給他送點糧食,他沒錢買筆墨,原身就跟姜氏說自己要買新首飾,要來的錢,大半進了趙光耀的口袋。
村裡也漸漸流出趙光耀吃軟飯的閒話來,只不過沒人敢在原身面前說,因為會被姜氏撕爛嘴。
但他們敢在趙光耀面前說,並且說的很大聲。
十來歲的少年人,正是好面子的時候,原身給他送東西,就相當於是把他的臉踩在腳下。
所以趙光耀對原身的態度越發惡劣,這次更是說出了“蘇念念,你能不能去死啊,你放過我行不行”這樣的話,原身才會一時想不開,跳河了。
對於另一個救了原身的主人公沈硯。
聽這名字就知道也是外來戶,不過外來的是他爹和他娘,當年他爹帶著大肚子的他娘,來到蘇家莊,當時的老村長見他們可憐,就收留了。
所以沈硯也算是在蘇家莊長大的,沈硯他爹,是這一片最優秀的獵手,上山打獵從來不會失手,還時不時能打幾頭野豬。
沈硯那一身本領,就是他爹教的。
可惜他爹啊,玩鷹的人反倒被鷹啄了眼,在打獵時撞到了兩頭髮情的野豬,被人從山上抬下來時,已經進氣少出氣多了。
他娘是個藥罐子,這麼多年來,打獵換的銀子,全拿去買藥了。
他爹一出事,他娘一時急火攻心,也不好了。
短短半年,接連失去雙親,年僅十歲的沈硯,獨自一人披麻戴孝,給爹孃送葬。
漸漸的,村裡就有閒話傳,沈硯是天煞孤星,會克別人的,久而久之,就成了村裡避之不及的人物。
原身跟沈硯接觸極少,因為害怕,感受過鮮血的人,身上是有一種若有若無的殺氣的。
原身怕他怕得跟老鼠一樣,每每遠遠看見了,都要繞道走。
接收完資訊之後,念念對於現在所處的世界有了大致的認識。
這具身體到底還是有些弱,沒一會念念便感覺到累了,偏頭睡了過去。
外面,姜氏去雞圈,抓了一隻最肥的母雞。
“娘,你抓雞幹嘛?”正在劈柴的狗娃,看見他娘在雞圈抓雞,忍不住直起身,擦了一把額頭上的汗,說道。
姜氏一手提著雞翅膀,聽見狗娃的話,白眼一翻,“你妹妹受了這麼大的驚嚇,不得殺只雞好好補補。”
“是哦,應該應該,是要給妹妹好好補補。”狗娃臉上掛著憨厚的表情,笑得時候露出一口大白牙,顯得跟更憨傻了。
“去去去,下地幹活去,看見你就煩。”姜氏揮揮手,一臉不耐煩。
狗娃抹了把臉上的汗,應了一聲。
收了斧頭,拿著農具下地去了。
姜氏手腳麻利地殺雞放血,拔毛切塊。
乖乖不喜歡湯裡有很多油,所以那雞皮下黃色的雞油,也被姜氏仔仔細細地剝了下來,放在另一個碗裡,打算等會炒菜的時候拿去煉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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