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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節都要有鐵證。”
後來鬱金建議:
“小姐,先從霍玉閣查吧,即使出了什麼紕漏也不會涉及朝廷大員。”
楊玉娘聽到霍玉閣名字就咬牙切齒,說:
“好,霍玉閣經辦祭神十一年,人祭就有三次,死在他手裡的幼童男女各有三個,怎麼辦都不過分。”
段玉立即說:
“既然這樣,何不直接抓來?這樣節省時間。”
楊玉娘想了想說:
“義父不許如此,我們先跟蹤幾天,找一個藉口暗中抓來。”
不到兩天霍玉閣就被趙旺濤抓來:
“有一個失蹤的少婦被這傢伙藏在家裡。另外,發現他還暗中販賣鴉片。”
於是秘密審問霍玉閣,但霍玉閣一口咬定自己除這兩件事外什麼錯事都沒做。
一陣嚴刑拷打,霍玉閣斷了右腿和兩根肋骨,但仍然死不認罪。
楊玉娘兩眼冒火,說:
“抓全家,我有辦法。”
霍玉閣四個兒子兩個老人都被抓進一個廢棄的莊園,一陣拳打腳踢,霍玉閣父親首先認罪。
他被打斷了兩條腿,灌了辣椒水。
“他貪汙祭神錢,曾經殺害一個老人搶來他的孫子做人祭……”
霍玉閣大叫冤枉:
“你們這麼殘酷,老人能不亂說嗎?冤枉啊冤枉!”
段玉認為對老頭太過分了,楊玉娘斥責說:
“子不教父之過,霍玉閣罪惡累累,難道說他父親不知道?既然知道,為什麼沒有阻止?你們看看,這一家人穿金戴銀,哪來的錢?都是人祭來的,百死莫贖!”
楊玉娘讓趙旺濤等在地上豎起兩根木柱,木柱相距一步遠,然後把霍玉閣身體和兩隻手綁在兩根木柱上,然後用鋸子在手腕上拉鋸。
一聲慘叫,霍玉閣暈死過去。
醒來後楊玉娘再拉鋸,但就應該仍然不認罪。
就這樣一隻手腕被活生生鋸掉了,就應該仍然大聲喊冤,說人祭是這裡的民俗,自古有之,自己並沒有透過人祭貪錢。
楊玉娘又把就應該母親和大兒子綁到木柱上,拉著鋸子就要動手,霍玉閣一下子慫了。
“放過家人,我認罪,如實交代。”
楊玉娘說:
“你寫出自己的所有罪行,等我們落實後放過你全家,以後不予追究。”
霍玉閣寫了十幾張紙,把自己的,米加強的鄭格中的全部寫了出來,楊玉娘急忙去找林則徐。
林則徐看了皺著眉說:
“這些仍然不能作為米加強鄭格中的罪證。”
“義父,為什麼不能為證?”
“因為這僅僅是人證,還需要物證。”
林則徐喊來三兒子林拱樞,讓他找幾本書讓楊玉娘看。
楊玉娘看了兩天《大清律例》和《大清會典》、《五軍道里表》等五部律法和判案准則,深感自己辦案的“山大王”法則的錯誤。
要認定一個人有罪,必須要有人證物證。
再次審問霍玉閣,霍玉閣大喊大叫說自己沒有一毫隱瞞,手裡沒有知府縣令的物證。
楊玉娘深感無力。
依照楊玉娘指令,不得再使用“山大王”手段,所以大家都束手無策。
牛營建議:
“先在他家裡搜,搜不出來物證再說。”
二十餘人在霍玉閣家搜查了一夜,除得到很多財物外毫無所獲。
第二天晚上再去搜尋,仍然什麼都沒有搜出。
牛營低聲說:
“霍玉閣三兒子之前被嚇得屎尿橫流,能不能從他下手?”
楊玉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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