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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芸愕然張著口,目睹他左手攥拳,脖頸間青筋暴起,身體忍得微顫。
在忍什麼?
大概是咳嗽。
電話那頭的聲音很低微,低到旁人完全聽不見。男人靜靜聽,不打斷。
明明很短的時間,羅芸卻覺得小腿發酸,指尖發麻。
少頃,男人說:「錢是我給你的。」
「給你的補償,交往這麼久不能虧待你。」
似乎光線刺眼,他側過身,銀青色的日光給他的臉掃上一層灰敗頹唐的調子。
「我也是這個意思。」他唇在抖,「我們就到此為止,不用再聯絡。」
說完這一句,許久氣息才漸漸均勻。
羅芸沒有勇氣再跟他搭話。
她跟在他身後,看著他過去把包挎在單邊肩膀上,看著他離開的背影,一直看到他消失在入口的玻璃門外。
她幽幽嘆了口氣。
為愛傷到血肉模糊實在太俗,沒想到這樣的人物,居然也甘心落俗。
作者有話說:
第41章 重回人世間
等待判決的日子,凌意是在看守所度過的。
六點半起床吃早飯,七點半盤腿坐板,九點開始放風,九點半繼續坐板、吃飯、擦板。十二點開鋪午睡,一點半起床,兩點繼續坐板,三點放風。
到這裡,時間才過去半天。下午就像是早上的翻版,坐板,吃飯,坐板,直到晚上才算有點娛樂時間。
晚上會有幹部給大家放電視,通常是看新聞聯播,或者進行政治學習。到八點半就準時開鋪,九點半關電視,強制禁聲閉眼。
生活精確到秒,一天如此,周而復始。
在凌意看過的為數不多的香港電影裡,犯人都有特定編號,不會被直呼其名。來了以後這個認知卻被推翻。原來不管看守所還是監獄,不管獄友還是獄警,大家都直呼全名。
起初每一次被大聲點名,他都像被槍口抵在太陽穴,半邊身體是冰涼的。
「凌意!」
「在。」
「面壁!」
「是。」
誰知漸漸卻也脫敏。
令行禁止,一動一報告,一旦熄燈連說話也要打報告。
他就不再開口。
楊斌醒來以後曾託人表示可以見他,願意作為受害人替他求情,他連一秒的猶豫都沒有就拒絕了這個提議。
八月時正式批捕轉監,判決下來以後誰也沒來看過他,除了厲微。
確切地說,誰也不知道他在監獄,除了楊斌和厲微。從前因為囊中羞澀,他並不怎麼愛交朋友,加上出事時已經畢業,誰還會去追究一個舊同學為什麼失聯。
也就只有畫室的老師曾當著後來的學生惋惜過一句:上一屆有個叫凌意的,天資很高人又刻苦,不知道畢業以後有沒有畫出什麼名堂。
厲微來探監那天臨江瓢潑大雨,高牆之上電閃雷鳴,隔離柵和鐵絲網在風雨裡愈發不近人情。
凌意被提出來。
剃過頭的他大約完全像變了一個人。他走過去,明明沒有手銬,兩隻手卻還是收在身前。
厲微臉上浮現詫異的神色,定睛數秒後才確認是他,右手敲敲玻璃,示意他拿聽筒。
他用包著厚厚幾層紗布的右手拿起來:「厲阿姨。」
「手怎麼了。」
「幹活的時候傷了。」就這樣簡單一句。
監獄裡幾乎每天都出工,踩縫紉機,釘釦子,裝金屬餐具,什麼都做。不過他的手並不是幹活時出了意外,而是被人打的。
厲微眉梢微動,目光從他手上移到臉上:「我以為你會像不肯見楊斌一樣不肯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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