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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斯已經記不清自己做了多少輪分段記憶, 或者五輪, 或者七輪……一開始他還能控制自己不沉迷於意識,可隨著感覺剝奪越來越嚴重,他開始越來越害怕清醒。
因為一旦醒來他就要面對黑暗和寂靜的壓迫,只有沉迷在回憶中才能暫時忘卻恐懼。
霍克在刻意打亂他的時間感,獄警每次送飯來的時間間隔都不一樣, 李維斯本想堅持每一次都餓到同樣的程度再吃,以此來消減時間誤差,但隨著幻覺一再出現,他根本分不清自己有沒有餓,只能隨機地進食。
所以現在他被關了多少天了?七天?十天?或者更久?
李維斯從第四天開始就不太分得清現實與幻覺了,只能靠直覺猜測時間。他意識到自己正在無法抑制地滑向崩潰邊緣,正在失去感官的錨點,但無能為力。
他甚至嘗試自慰來讓自己保持清醒,抵抗回憶的誘惑,但每次高潮卻又陷入另一種遐想。他想象自己躺在石湖農場的大床上,身邊便是宗銘。宗銘的身體強壯而火熱,每一塊肌肉都讓人沉迷,每一寸面板都充滿魔力……他抱著他,把他一次次送上雲端。
這甜蜜的幻想比真實的回憶更讓他沉醉,而當他強迫自己回到現實的時候,也更加痛苦,更加恐懼。
他陷入惡性迴圈,明知自己這樣下去會沉入意識的深淵,卻不敢回到現實,面對看不到盡頭的禁閉。
有那麼一刻他幾乎後悔接受這個任務,他只是宗銘的助理,沒有接受過專業的訓練,沒有當過真正的警察,他滿可以待在宗銘身後做點力所能及的小事,像從前二十多年一樣讓自己活得像個凡人。
他本來就只是個凡人!
可……誰又不是凡人呢?誰天生就是勇士?誰活該為他人作出犧牲?
換了別人在這間禁閉室裡,就不會痛苦了嗎,就不會怕了嗎?
就算換成宗銘,就能少挨一點苦嗎?
自己逃避了,任務就不存在了,風險就沒有了嗎?
不,不會。
從站起來自告奮勇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他是最合適的人選,換了其他任何一個人,都只會讓行動更危險,讓umbra更被動!
李維斯為這懦弱的念頭感到羞愧,人不能因為自己的平凡而放棄高尚的人格,這是母親從小教他的道理,如果能平庸順遂地度過一生固然幸福,可一旦遇到大是大非,絕不能以自己的渺小為藉口,而做出令人失望的選擇。
每一個凡人都有義務維護正義,他已經做出了選擇,必須堅持下去。
李維斯在黑暗中深呼吸,慢慢摸到自己的囚服,從褲腰裡一點一點抽出那根細細的抽繩。
他不能放棄任務,也不能放任自己精神崩潰,趁著理智還在,大腦還算清醒,他必須想辦法打斷這場遙遙無期的禁閉。
哪怕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李維斯將繩子繞在自己脖子上,做了一分鐘心理建設,兩手慢慢收緊。
窒息感像潮水一樣淹過來,他條件反射地停了手,喘息片刻,忍不住乾嘔起來。
他扔掉繩子,抱著馬桶吐了很久,然後開始第二次嘗試,然後是第三次……
他知道有一雙眼睛在看著他,他們不會真的讓他死掉,因為這裡是加布林,世界上最昂貴的監獄,每一個犯人都有著特殊的價值。
不知道嘗試了多久,他終於成功地“謀殺”了自己,讓自己陷入了徹底的昏迷。
再醒來的時候李維斯發現自己離開了禁閉室,躺在一張柔軟的床上,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四周很暗,但不是禁閉室那種絕對的黑暗,牆角開著一盞檯燈,只是被亮度被調得很低。
斷斷續續的爭吵從門外傳來,一個是沙啞的女聲:“他會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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