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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打人的慾望了,然而此刻卻分外地想掐他的臉。
李維斯彷彿感受到了他身上的殺氣,跑去跟護士站要了兩個紙杯子,將茶水倒出來一點兒,來回倒著晾涼了:“喝吧。”
宗銘現在真是不知道該誇他還是該罵他了,雖然說起來有點矯情,但這小子真是讓人又愛又恨啊!
宗銘總算喝到了半杯水,宣佈中場休息結束,繼續開始百家講壇:“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上來,怎麼確定這兩起失蹤案是系列案?如何對它們進行串併案分析?”
“從受害人看,他們是同一個研究所、同一個專案組的成員,附和系列案受害人的特徵。”李維斯試著按宗銘的理論來分析,“從犯罪現場看,他們都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離開的,而且走得都非常匆忙——關傑失蹤之前在做實驗,離開實驗室的時候連加熱器都沒有關,韓博濤離開家的時候沒有換衣服,沒有換鞋——這說明他們離開之前都以為自己很快會回來。從證人證物看……我唯一接觸到的證物算是監控影片吧,他們失蹤前都選擇了有監控盲點的路線,而且對本應該關注的東西熟視無睹。就以上分析看,系列案的可能性應該很大吧?”
宗銘點了點頭,道:“常規偵察下一步的做法,首先是排查受害人的社會關係,尋找交集,主要關注那些和他們有利益衝突的同事、熟人、親屬。比如你說靚靚媽說,他們為一家著名光電企業做研發,那麼這家企業的競爭對手嫌疑就很大,我猜劉隊長一兩天之內就會去走訪那些企業。”
“另外就是從犯罪現場出發,尋找證人和證物,推斷他們的去向。”宗銘繼續說,“證物除了監控錄影,還有嫌疑人可能留在現場的指紋、dna,不過這件案子拿到這些東西的可能性很小,最多查到受害人失蹤前的通訊記錄。別以為通訊記錄很好查,現在網路通訊發達,追蹤難度其實非常大的。”
李維斯消化了一下他的話,道:“你說的這些屬於從受害人出發,由內向外擴充套件偵察框架吧?那如果把它當成系列案,反過來推呢?”
宗銘道:“你這樣想很好。如果反推,我們要給嫌疑人做側寫,首先就要建立受害人模型。如果還有下一個受害人,會是誰?”
“同組其他研究員?”李維斯有點茫然。
宗銘搖頭道:“我們手頭的資訊太少了,現在還很難做推理。不過你提供的資訊很重要,如果嫌疑人是一個超級腦,一旦鎖定調查圈,確定人選就很容易——我們連證據都不需要,只要讓你和他一起待上四十八小時就行了,你肯定能感受到大腦的電器性震顫。”
李維斯忽然發現自己就是個人形測試機:“那我們就這麼幹等著局座下任命嗎?你不是說手下有駭客,可以黑劉隊長的電腦嗎?”
“……違法亂紀的事情就不要說得這麼光明正大了吧?”宗銘教訓他道,“這事兒有風險,萬一被局座抓住我就完蛋了,估計停職能停到下個世紀。”
李維斯想想也是,剛想勸他老實點別作妖,乖乖等任命書下來,宗銘又道:“所以必須得找個他查不到、也惹不起的人來做這件事啊……”
鬧了半天還不是要作妖……不過李維斯覺得“查不到”這件事好辦,像歐米茄姑娘那個級別的駭客就差不多了,但“惹不起”就比較難辦了——能讓副局長惹不起的人,那得是正局長及以上吧?
然而正局長不至於喪心病狂要監守自盜當駭客吧?
“誰呀?”李維斯問,“上次給你幫你弄假逮捕令那個人嗎?”
宗銘笑而不語。李維斯抓心撓肝地好奇起來,問:“那人到底是誰啊?是你們內部的人嗎?還是外面野生的駭客?”
“……不好說啊,這個人身份還挺特殊的,不內不外,又內又外。”宗銘越發賣起關子來,慢條斯理看了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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