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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著小弟玩命地跑,終於快要衝出這片是非之地,忽然聽到有人大呼:
“丫丫的,這裡有兄弟麼?我給陷進去了?誰來救救我?”
我心中一動,這應該是個亡靈巫師玩家,而不是npc。我想想,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個玩家也算是幫了我一把,我不幫他於心何忍?
我指令大殭屍們繼續逃開,不用管我。老僵還有些猶猶豫豫扭扭捏捏的,我怒罵一句,靠老僵,你這殭屍到底是男是女啊?老僵沉默了一陣,終於跑開。
我們這一隊返回頭,果然見一個玩家身邊拱衛著百多個殭屍,由於他這一股勢力比較大,就被弱智的亡靈們認做是最初挑起戰爭的邪惡勢力,就這樣成了我的替罪羊。
我多少感到有點愧疚,叫了他一聲:“喂,那兄弟,把你和小弟的契約解除一部分,然後你帶幾十個殭屍跟我來,我帶你衝出去。”
那玩家愣了一下,我又補充到:“我叫天使。”
第18章 晉級
我不再說話,巧妙地晃過一干六神無主的亡靈,來到那個玩家身邊。
這個玩家長得很胖。
這是我見到他的第一感覺。他禿頂,大面,長耳,有耳垂,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樣,看樣子就像個和尚,可能還是花的。
他顯然透過多種渠道見過我,一下子就認出我來了,高興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條縫:
“啊呀呀,真是天使!你來真是太好了!媽的,老子來這像混點便宜飯吃,哪知道連自己都陷進去了!咋辦?”
“涼拌唄。”看見他滿臉抖動的肥肉,我就忍不住好笑,“把你的殭屍解散掉,跟我走。”
大胖子愣了一下,抓著禿頂:
“啥啥?老大!我這可是300多殭屍哪,我全部的家當了,就這樣扔了??!!”
我才意識到,普通亡靈巫師是沒有如此多的殭屍的,像我殭屍過千,放棄幾百感覺沒啥;但是換到別人身上,一斤一兩都是肉,咋能說掉就掉了呢?
我說:“放吧,不放你走不了,你想讓你的寵物也掛掉?”
大胖子沉吟了片刻,咬咬牙:“好,tmd就當肉包子打狗去了。”
好,夠乾脆。換做是我,要我把自己大半的身家全部放棄,我也很難做到這麼決絕。光是這一點,這個玩家就值得我另眼相看。
混世的設定是這樣的,玩家死亡是到伊甸園休息4小時;召喚物是死了就死了,沒了就沒了;而寵物如果不幸死亡,是最慘的,要到寵物空間休息,需要主人不停地灌輸精神力,一直到復活為止,誰知道多久,或許十天?或許半個月?如果倒黴的話,精神力上限因此下降一截,找客服絕對笑眯眯地回答你:“尊敬的玩家,這是正常遊戲現象,請照顧好你的baby。”
所以說,寵物是名副其實的寵物。嬌得不得了,嫩得不得了。玩家就是寧願自己死了去關4小時禁閉,也不願意自己的baby到寵物空間去沉睡。
大胖子身旁只有一個寵,是一個骷髏射手王,2級中階。應該是2級卷軸籤的,1級的應該遺棄了吧。
我想想,又說到:“死了就死了吧,大不了我幫你收服幾百個就是了。”
大胖子一聽,兩眼放光:“真的?天使你不會騙我吧……?啊啊我真是白痴,你怎麼會騙我呢?是吧??”他把大胖臉靠近我,嘿嘿、嘿嘿地笑了幾聲。
他又補充了一句,“我叫花酒。花和尚的花,茅臺酒的酒。花花酒酒,嘎嘎,當真是人生的不二追求啊……”
我丟過去一個鄙視的眼神,都什麼時候了,還在這裡花花酒酒的?我聽起來咋就像和尚唸經,空即色,色即空……
花酒依言,把幾百個殭屍全解了,散入亂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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