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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我幫你運作到阿森納去?”門德斯笑著問。
“不。”張揚直截了當的說,“不去。”
門德斯沒有問為什麼不去,而是點點頭,認真的說,“我也是這麼認為的。”
這下子,輪到張揚納悶了,“為什麼?如果你是我的經紀人的話,不是該勸說我轉會的嗎?”
門德斯哼了一聲,“你現在轉會去阿森納,轉會費也不會高,而且去了之後也踢不上主力,這對你對我都沒有實際的好處,為什麼要運作你過去?哦,對了,你還拿不到勞工證。”
張揚聽到門德斯這麼說,他盯著門德斯看了十幾秒鐘,突然一拍大腿,“成交。”
門德斯愣了,啥意思。
啥意思,請你當我經紀人唄。
“為什麼?”這下子輪到門德斯發愣了,他本以為還要費一番口舌的。
“因為,你說了大實話。”張揚嘿嘿笑了,說道。他這人信奉的是先小人後君子,你一個經紀人就是圖財的,要是將自己說的太高尚的話,鬼才信呢。
門德斯愣了愣,他點點頭。他更加欣賞這個年輕人了。
“下面,我們該談談具體的了。”張揚乾笑道,他決定請門德斯當經紀人了,但是,具體的勞務費的分成等等,還是要談的,這可都是錢咯。
這小子,門德斯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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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你好,我是豪爾赫.門德斯(第三更)
經紀人一般按規定從球員交易費抽取百分之十作為酬金,所以他們又有個綽號——“百分之十先生”。
現在的足球明星離不開經紀人,尤其是在1995年底“博斯曼法案”生效之後,他們身價倍增,有更多的發言權與俱樂部討價還價。由於他們接受的文化教育很少,對經濟、合同法等知之甚少,因此需要經紀人幫他們開發自身最大價值。經紀人主要是應這種需要而產生的。
很多經紀人的慣用手法就是無事生非、哄抬“物價”。他們總要慫恿自己手中的球員鬧轉會,這樣就可發揮他們的作用。不論球員轉會是否成功,經紀人都會出面和俱樂部談判,這樣就可收取佣金。
法國球星阿內爾卡就是一例。1999年他效力阿森納隊時,雖然和俱樂部簽署了4年的合同,但他哥哥也是他的經紀人克勞德卻希望節外生枝賺錢。於是他就對外聲稱皇家馬德里隊看中了阿內爾卡,後者也希望為皇家馬德里效力。當時阿內爾卡狀態正佳,是世界足壇炙手可熱的球員。皇馬聞風而動,馬上向阿森納隊提出購買阿內爾卡。這時“槍手”就只好放“身在曹營心在漢”的阿內爾卡去西班牙了,轉會費為2350萬英鎊,其中至少100萬英鎊落入了‘經紀人哥哥’克勞德的腰包。
所以,不少主教練都視經紀人為洪水猛獸,他們痛恨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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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其實俱樂部和主教練雖然討厭經紀人,但也需要他們。朴茨茅斯隊主教練雷德科納普曾經稱經紀人為“必需的罪惡”。他說:“他們現在已經是足球轉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比如,如果我直接給另外一個俱樂部的教練打電話,說想出售一個球員。那這個球員的價格肯定會下降。而如果我找個經紀人放風出去,說我有個球員想轉會,但我們又不想放他。那他就能賣出我們期望的價格來。”
此外,要成為一個出色的經紀人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從事足球經紀人這個行業,除了一些必備的經濟法律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包括大批球員和教練乃至商業界的關係網。這樣才能夠長袖善舞,更好的未僱主和自己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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