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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沒人管什麼童工不童工。她進了一個做電子配件的工廠,每天要工作十三四個小時,常年無休,一個月才只有幾百塊錢。即使這幾百塊錢工資,也必須幾乎全郵回家裡。
就如同工廠裡數百個女孩們一樣,秦明月努力的賺著錢,期望能改善家裡生活,期望讓弟弟不走自己老路。她在這個地方一干就是四年,沒有自己的思想,沒有閒暇的時間,睜眼上流水線,連吃飯上廁所都是跑著去,唯一能夠閒下來的就是晚上睡覺的時候。
這四年裡她沒有回過一次家,因為捨不得車票錢,她爸媽也不讓她回去,說有那車票錢夠給你弟交半年學費了。
哦,對了,那時候還沒有九年義務教育,所以上學不光要交書本費,還需要交一筆學雜費。
當秦明月因為被車間裡的一個小頭目再三騷擾,終於忍不住辭工買了一張車票回家,想讓家裡的溫暖來慰藉自己,迎接她的是爸媽有些詫異的臉。
沒有噓寒問暖,沒有關心體貼,只是一句這年不年節不節的,咋這時候回來了。
她啞口無言,到底還是在家裡留了下來。
只不過在家裡呆了一個星期不到,就迎來了無數次催促她什麼時候走,以及明明她在外面累了四年,前腳進家門,後腳她媽就毫不含糊的讓她去做飯,直至之後每天都是她做飯洗衣裳打掃屋裡。
她媽說自己很累,好不容易姑娘回來了,總算能享享清福,可扭頭她弟從學裡回來了,卻是忙前忙後事必親躬。她爸見到她要麼是沒有好臉,要麼就是愁眉苦臉,可見到她弟卻是喜笑顏開。尤其看著一家三口父慈子孝母賢惠的場景,秦明月突然覺得自己不過是離開了四年,卻好像是永遠離開了這個家。
也許,這本就不是她的家,只是現在的她和四年前的她思想完全不同,她開始學會了質疑。
第二天,秦明月就走了,從那以後她就只往家裡寄錢,再也不提回不回去的事,而家裡除了要錢的時候還想得起她來,其他時候根本想不起。
倒也曾回去過兩次,一次是她爸媽見村裡其他出去打工的女孩們工資都漲了幾倍,可她寄回去的錢依舊是那麼多,心中起疑將她叫回去逼問。還一次是鬧翻臉後,她爸媽想在她結婚的事上打主意。
那個時候哪家人若是嫁個女兒,可是能收好幾萬的彩禮錢,當時他們村裡有不少人家靠著嫁女兒收的彩禮錢蓋了新房子,她爸媽也心動了。
兩次都不歡而散,自那以後秦明月便再沒回去過。
之後的十幾年裡,起先秦明月還是做個打工妹,可隨著眼界日漸開闊,她又不甘心永遠過這種日子。一個機緣巧合下她被人帶去當了次群眾演員,自那以後就開始她北漂的日子。
沒有後臺,沒有文化,又不是科班出身,可以想見日子過得很難。她住過地下室,蹲過片場門口,就等著裡面缺人能選上自己。最難的日子三天沒吃飯,只靠喝水充飢,她不是不能養活自己,哪怕去洗盤子端碗當個服務員呢,也是夠她填飽肚子的。可能是破罐子破摔,也可能是因為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也可能是因為興趣,這種生活她整整堅持了兩年。
她長相還算不錯,所以很快就迎來了自己的機會。在戲裡當過兩次露臉的啞巴後,她被一家小演藝公司給簽了下來。
她想自己總算可以圓夢了,依稀記得當年她小的時候,村裡只有一戶人家有電視,一到晚上的時候,整個村裡人都去那家人屋前的曬場上去看電視。她人小,就只能擠在人群裡遠遠看個影兒,而那電視裡的人兒卻給了她無限遐想。
她覺得憑自己努力,一定能當上一次女主角,卻發現事實好像並不是這樣。
在一次導演叫她去研究劇情,哪知卻對自己動手動腳,還說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後,秦明月終於明白什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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