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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的證據,證明曹一刀他們最開始去山上並不是為了打架的,而是為了遊玩的,甚至還有人帶了帳篷,只是碰巧遇到了羅媛手下的違法犯罪行為,且侵害的物件還是我和李青衣兩個熟人,所以他們才迫於無奈動用武力救人的。

理由雖然看起來很扯,但他們竟然把所有的證據都列得一清二楚,堵得現場所有人都啞口無言。

最終,第一個爭議點落地——曹一刀他們不算聚眾鬥毆,算是見義勇為。

聽到這個結論,我心裡終於是鬆了一口氣。

後面,就相對順了。

廖平手下的那幾個首惡雖然之前被我打得很慘,但我都是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被迫還手的,幾乎沒啥爭議。羅媛方的律師也自知理虧,往往爭辯幾句也就放棄了。

終於推到了最後環節,也就是李青衣的死和廖平的死兩個核心的命案。

首先是李青衣的死,羅媛方律師一開始給出的結論是李青衣屬於自殺,廖平無罪。

這個結論一說出口,我現場就直接失去了理智,要不是幾個身高體壯的獄警攔住我,我都想讓那個律師去見廖平了。

廖平雖然死了,但他無論如何都不能洗白!

金凱還算理智,拿出了很多證據證明李青衣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去搶奪廖平的兇器,而廖平惱羞成怒對李青衣痛下了死手。所以李青衣的死,廖平是肯定脫不了干係的,至少綁架罪和故意傷害罪是肯定沒問題的。

因為這個點,兩邊的律師進行了一番唇槍舌戰,雖然金凱隱隱佔了上風,但始終沒辦法徹底壓倒羅媛方的律師。

迫於無奈,審判長敲下法槌,宣佈休庭10分鐘,雙方可利用這段時間提供更多的證據。

趁著這個時間,我趕緊給金凱說了一個我突然想到的理論。

女人的力氣沒有男人大,以李青衣的力氣,只抓著刀刃是很難把匕首刺入那麼深的,所以當時廖平肯定是用力了,不然不可能被李青衣的力氣帶偏。

金凱眼前一亮,又和我反覆推敲了一下,終於確定了這個理論可行。

果不其然,當復庭開始,金凱透過算出的各項資料證明刺入李青衣心口的匕首,至少60%以上的力氣來自於廖平的時候,廖平故意殺人的罪名就變得無可爭議了。至少,羅媛方律師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證據證明金凱的演算法是錯的。

又落下一塊石頭。

只剩下了我殺死廖平的案子。

首先,人是我殺的,一堆人看著,無可爭議,就連我這邊的律師金凱也承認。

問題在於我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或者是故意殺人。

這三個結果看起來差異很大,但最終的判決結果可能就是一個小的細節決定的。

而這個小的細節,也是之前中年警察問過我的:我在把匕首刺入廖平心口之前,他到底還有沒有呼吸。

我必須得承認的是,我自己都忘了。

那天,在確定李青衣失去呼吸後,我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性,用一種恨不得千刀萬剮的心態把廖平刺成了血葫蘆!

羅媛方的律師早有準備,當時廖平的手下距離山頂更近,也只有他們的人看到了當時的場景,他們的口徑基本一致,我在拿匕首去補刀廖平之前,廖平還在明顯動彈,明顯沒死。

不僅如此,羅媛方律師還拿出了專家給出的證據,說是廖平雖然被我刺穿了喉嚨,但巧的是頸部大動靜脈都沒事,按照專家給的結論,當時廖平在捂住自己喉嚨的情況下,至少還能活幾十分鐘,如果及時被送到醫院的話,甚至有可能救活。然後他為了提高他舉證的置信度,還拿出了幾張列印著割喉還活下來的新聞遞給現場法官們看。

我雖然想反駁兩句,可張開嘴之後卻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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