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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的獨立音樂人在華夏內地比其他流行音樂人更加依賴唱片銷售和現場演出的收入,其他流行音樂人還有各種商演、通告活動、代言等等收入渠道,甚至彩鈴業務都成了歌手變現的一個渠道,可大多數獨立音樂人的收入就比較窘迫。
“他們收入低還是要從自身找原因,別動不動就埋怨什麼體制環境啥的!”
徐東昇不贊同很多獨立音樂人的抱怨,似乎他們收入低都是大環境造成的,什麼沒有空間沒有機會,似乎總是懷才不遇的樣子!
搖滾樂也好,民謠也好,流行音樂本身就沒有什麼高低貴賤之分,還是要看音樂人自己創作出來的音樂水平夠不夠好,能不能打動樂迷!
相對於流行歌手,獨立音樂人更加強調的是音樂原創能力和樂器演奏技術水平,這兩者都要強才有可能出頭,如果再加上優秀的唱功,那就基本是無敵的了!
比如搖滾樂吧,發源自美國可興盛於英倫,殿堂級的搖滾樂隊好多都是來自英倫,比如甲殼蟲、滾石、皇后、平克弗洛伊德、齊柏林飛艇……這些無不是創作和演奏都很牛逼的音樂家們的組合!
至於民謠或者其他流行音樂形式,華夏這裡人為的把他們區分的很明確,似乎各自涇渭分明,是完全不同的音樂分類。
搖滾樂嘛就是大長頭髮,皮衣皮褲各種鏈子紋身,然後各種嘶吼、批判、憤世嫉俗!民謠就是抱著把破吉他風花雪月、情愛離別或者各種頹廢無奈……
這也是我們過分的強調形式主義和圈子文化的體現,流行音樂有什麼明確的區分?搖滾樂和民謠在本質上又有什麼不同嗎?
鮑勃迪倫、萊昂納德·科恩、瓊·貝茲等等歐美民謠巨星很多也同時是搖滾樂巨星,誰敢說鮑勃·迪倫不搖滾?
因為華夏接觸搖滾樂和西方流行音樂的時間太短,而且一直都是民間自發的自我學習,所以很多地方都是流於表面形式,獨立音樂人群體也是各自盲人摸象,摸到啥是啥!
流行音樂本身流行才是核心,音樂要好聽,歌詞要能打動人心這就是本質!
要說音樂才華,近代誰又能和莫扎特、貝多芬、肖邦這些古典音樂大師去比?一首歌去掉重複的部分,旋律不過一兩分鐘而已,而一部交響樂呢?
所以不論搖滾也好民謠也罷,甚至雷鬼、放克、嘻哈乃至電子、布魯斯,門類形式不重要,音樂好不好才最重要!各種音樂形式都可以互相借鑑、融會貫通,這些都是沒有界限的才對!
這時候的華夏獨立音樂人,很多都是渾水摸魚的混子,甚至很多都是為了騙炮才混進這個圈子的。
玩兒搖滾的還瞧不起民謠,認為搖滾就應該是特立獨行的,牛逼克拉斯的,甚至搖滾就必須地下,只要和大眾流行走近了,就會被所謂的“滾圈”排斥,認為這是背叛!
比如許威和王峰,他們應該是千禧年以後華夏最成功的搖滾音樂人,讓搖滾樂成為大眾接受的音樂形式!可他們在很多滾圈人士的眼裡根本不搖滾,已經“背叛”了搖滾精神,那什麼他媽叫他媽的搖滾精神?
似乎只有地下、黑暗、頹廢的才是搖滾精神嗎?
民謠就更慘了,九十年代火爆一時的校園民謠這時候已經成了昨日黃花!民謠相對於其他音樂形式,更加強調歌詞直擊人心的能力,對於現實生活、社會矛盾精準形象的描寫能力是優秀民謠歌手的基本能力。
可這時候的民謠顯然不具備這種能力和素質,逐漸成為更加小眾,更加偏執的文藝青年們的自嗨自樂!民謠歌手就應該是又窮又苦逼的文藝青年才對!
當然還是有優秀的獨立音樂人的,大環境走偏了他們也跟著受影響,作為唱片公司的掌門人老韓,他關心的也是這方面。
“老闆,你說的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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